论辩
古代的论说文的通称,主要用来议论、说理的文章,包括论、说、驳、辩、解、考、原、评等许多种。论,偏重于论断事理,主要有论政、论史和论学几种。如贾谊《过秦论》、苏轼的《留侯论》即属史论性质。辩,侧重于辩驳,带有辩论性。往往针对某一观点、主张进行批驳,如柳宗元《桐叶封弟辩》就是驳《吕氏春秋》等记述周公史实的荒谬。论和辩一般常结合在一起。其它几种名称虽不同,其议论说理的性质是一致的。只是强调重点,论述角度不同而已。说,重在说明,带有杂感、杂文性质,如周敦颐《爱莲说》。原,有推本求原之意,如韩愈《原毁》。解,指解释疑难,如扬雄《解嘲》。议,多用于朝廷议事、陈述不同意见如柳宗元《驳复仇议》等。论辩是我国古文中用途极广的一种常用文体,内容虽然大多属于政治、历史、哲学等方面,但一般都要求语言简炼、逻辑严密、论理充分,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有的还带有鲜明的文学色彩,故先秦的“诸子散文”、“历史散文”等,不少也可当作文学作品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