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宫端正好·上高监司
散曲名篇,元刘时中作。时中,江西南昌人,具体生卒年及生平不详,从其《代马诉冤》散曲推断,他大概是一个落魄潦倒的文人,《上高监司》大约写于泰定元年(1324年),高监司可能是指正在建康江南行御史台任上的高奎,他曾上书“请求直言”。作者呈给他的两套《上高监司》,直陈了江西灾荒和钞法积弊带给人民的深重灾难,像这样直接接触到重大社会问题的作品在元散曲中是不多见的。尤其是第一套写灾荒的套数,不仅形象地描绘了灾区人民的悲惨生活,而且揭发了官吏、富商、大户们乘机勒索,搜括民脂民膏的罪恶行径,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元代社会的黑暗。整个套数,爱憎鲜明,描写细致,语言生动活泼,特别是对比手法的运用加强了作品揭露现实的力量。不过作品结尾对高监司所谓救济灾民“功德”的歌颂确实过分.另一套套数叙述了库藏的积弊和胥吏的狼狈为奸,全篇由三十四只曲子组成,篇幅之长在元人散曲中是罕见的。[正宫·端正好)《上高监司》堪称元散曲中最富现实内容的优秀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