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审言

(约646一约708)字必简,原籍襄阳(今湖北襄阳)人,父依艺,位终巩县令,故迁居巩县(今属河南)。初唐诗人,文章四友之一。杜甫的祖父,咸亨元年进士,历任尉、丞一类小官,又贬吉州司户参军。武后召见,受著作佐郎、膳部员外郎。神龙初,因曾与张易之兄弟过往,流放峰州。不久入朝,为国子监主簿、修文馆直学士。《全唐诗》编其诗一卷。他写了些应制诗,内容无甚可取。但写行旅、登览、思乡的诗,内容比较充实。如《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登襄阳城》、《夏日过郑七山斋》等。另外,《送崔融》、《赠苏味道》等边塞诗也很有气势。上述诸诗,除《赠苏味道》外,都是五律。格律严整,对仗精切,语言锤炼而富于变化,有顿挫之致。《大醋》、《春日京中有怀》等又是成熟的七律。《赠崔融二十韵》、《和李大夫嗣真奉使存抚河东》二首,几乎是整齐的五言排律。时人虽把他与苏、李、崔并称,实际他的沉着顿挫和苏、李的轻巧婉媚不同。在格律、语言风格等方面,对杜甫都有较深的影响。生平详见《全唐诗》卷六十二杜审言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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