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奇相御 《经法》用语。指用特殊的方法(奇)驾驭变化超出常规的事物。《经法·道法》:“变恒过度,以奇相御。”认为事物有其恒常状态,“天地有恒常,万民有恒事,贵贱有恒位,畜臣有恒度”(同上)。当事物变化超出常规时,则应改变以往(正)的控制方法,以奇相御。参见“正奇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