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古代书体之一。唐代张怀瓘《书断》:“篆者,传也,传其物理,施之无穷。”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认为:“篆者椽也,椽者官也。汉代官制,大抵沿袭秦制,内官有佐治之吏曰掾属,外官有诸曹掾史,都是职司文书的下吏。故所谓篆书,其实就是掾书,就是官书。”篆书,广义包括隶书以前的所有书体,如甲骨文、金文、石鼓文、六国古文、小篆等。狭义主要指“大篆”和“小篆”。篆书字划圆转,结构依六书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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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书
又称“左书”、“佐书”、“史书”,别称“八分”。继小篆后通行的汉字书体。形体扁平方折,便于书写。始于秦代,通用于汉、魏。魏钟繇后楷书大盛,为示区别,遂称秦、汉隶书为“古隶”,楷书为“今隶”。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吏卒,兴役戌,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隶”,指徒隶;“隶书”,用于隶人佐书。其主要特点是:笔画由篆书的圆转变为方折,结构删繁就简。晋卫恒《四体书势》:“隶书者,篆之捷也。”唐张怀瓘《书断》引东汉蔡邕《圣皇篇》:“程邈删古立隶文。”后世遂有程邈创隶书之说。秦隶出于秦篆,字形构造仍有较多的篆书形迹。汉隶笔势、结构与秦篆完全不同。隶书的出现,冲破“六书”的造字原则,奠定楷书基础,标志汉字演进史和书法史上的转折。魏晋时曾混称楷书为隶书,因别称有波磔的隶书为“八分”。湖北云梦出土的《秦律简》和汉《五凤元年十二月简》,即秦、汉手写隶书的代表作。东汉时期碑刻隶书,为后世书法教学中重要字体之一。
八分
汉隶的别名。得名之由,说法不一。唐张怀瓘《书断》引南朝宋王愔曰:“次仲始以古书方广少波势;建中初以隶草作楷法,字方八分,言有楷模。”《唐六典》:“四曰八分,谓石经碑碣所用。”清刘熙载《艺概》:“小篆,秦篆也。八分,汉隶也。秦无小篆之名,汉无八分之名,名之者皆后人也。”清包世臣《艺舟双楫》:“蔡邕变隶而为八分,八宜训背,言势左右分布相背也。”参见“隶书”。
三易
写作的三条标准。颜之推《颜氏家训·文章》:“沈隐侯《约》曰:‘文章当从三易:易见事,一也;易识字,二也;易诵读,三也。’”
佐书
即隶书。亦作“左书”,左即‘佐”,辅助之意。谓隶书便捷用以辅助篆书。参见“隶书”。
五色笔
相传南朝梁江淹少时,梦人授五色笔,遂诗作惊人。至晚年,又梦一自称郭璞者,索还其笔,是后命笔,再无佳句,人谓“江郎才尽”。又传宋范质诞生时,其母梦神人授以五色笔,质幼而聪慧,九岁能文。后用以喻文才出众。
魏体
北朝魏书体,见于当时的石刻、摩崖、造像等。时楷书初兴,脱出隶法,故体貌百变,而以方正凝重为主,世称“北碑体”,又名“魏体”。康有为《广艺舟双楫》云:“北碑莫盛于魏,莫备于魏。”魏体为楷书的发展时期,上承王(羲之)钟(繇),下启隋唐,至唐代楷书完全成熟。经清代阮元、包世臣、康有为等提倡,学习“魏体”之风大炽,形成“碑学”。代表作品有《张猛龙碑》、《龙门二十品》、《郑文公碑》、《石门铭》等。
点铁成金
喻高手修改诗文,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本领。亦喻创作上擅长推陈出新。宋黄庭坚《答洪驹父书》:“老杜作诗,退之作文,无一字无来处,盖后人读书少,故谓韩杜自作此语耳。古之能为文章者,真能陶冶万物,虽取古人之陈言入于翰墨,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也。”宋陈善《扪虱新话》:“文章虽不要蹈袭古人一言一句,然自有脱胎换骨等法,所谓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也。”周紫芝《竹坡诗话》:“东坡用乐天(白居易)语,作小词,非点铁成黄金手不能也。”
欧体
书法教学术语。唐书法家欧阳询所写字体。欧阳询,字信本,潭州临湘(今湖南长沙)人。官至太子率更令,弘文馆学士。初学王羲之,后参与隶法,平画劲险。字形端庄整齐而不板滞,紧密刚劲而不局促,风格独特,为后人学习书法的范式之一。
义法
清桐城派提出的写作古文的准则。方苞认为“义即《易》之所谓言之有物也,法即言之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书货殖列传后》)。经即《五经》、《语》、《孟》,纬即文章法度,经纬成文亦即文道合一、形式变化合乎内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