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别名。唐段安节《乐府杂录·琵琶》:“文宗朝有内人郑中丞善胡琴,内库二琵琶,号大、小忽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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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①乐器部件名称。多为竹制或骨制。通常设于弹拨乐器琴颈正面,用以规定弦体振动的有效弦长,标志音高位置;按弦于某品,即发出相应的音高。据现有资料,至晚在唐乾宁四年(公元897)前,品已用于曲项琵琶,从而扩充了琵琶音域,并结合唐“
舞谱
古代教学用的乐舞图录或符号记载。约有三类:(1)用简单符号表示节拍或动作;(2)用动词来表示,如据、摇、送等;或用鸟兽动作表示,如雁翅儿、龟背儿、打鸳鸯场等。(3)队形图,即记录舞者的队形排列。流传至今最早者为《敦煌舞谱残篇》,约出于晚唐五代。上段已缺,现藏英国伦敦不列颠博物院。刘半农收入《敦煌掇琐》。据宋周密《癸辛杂识》所载宋代《德寿宫舞谱》,可知其为舞蹈演员基本技巧训练资料,而非具体节目场记。其中有单人基训材料,也有集体的,如走队形等。
减字谱
古代记谱法。脱胎于文字谱。约在中唐时曹柔首创。主要变化有:简化符号,如文字谱的“宫”改作“宀”;明确规定右手四指的“抹、挑”(食指向里、向外),“勾、剔”(中指向里、向外),“打、摘”(无名指向里、向外),“擘、托”(大指向里、向外)等八种基本指法。其余依旧。故仍较繁琐。约至唐末,因琴曲创作和演奏技巧发展,遂更趋简化。原称“宫、商、角、徵、羽、文、武”七根弦名改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并取消或简化部分指法与谱字,与现今流行的减字谱大体一致。其创造和定型,对唐代乐曲的流传、保存及琴艺的传授有重要作用。
字谱
古代记谱方法。清凌廷堪《晋秦始笛律匡谬》云:“字谱始于隋龟兹人苏祗婆琵琶,故唐人因之,而定燕乐。沈括《梦溪笔谈》及《辽史·乐志》皆载字谱本唐人之旧也。”字谱由龟兹传入,此说尚缺根据,但以敦煌千佛洞发现的后唐明宗长兴四年(933)写本“唐人大曲谱”为证,则工尺谱确从唐字谱转变而成。
洒扫应对
意谓日常生活常识。《论语·子张》:“子游曰:‘子夏之门人小子,当洒扫应对进退,则可矣,抑末也。本之则无,如之何?’”朱熹把教育分为“小学”和“大学”两个阶段,洒扫应对是小学的重要教学内容。《大学章句序》:“人生八岁测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
义方
做人的正道,古代家庭中父母及其他年长者对子弟的教育内容。《左传·隐公三年》:“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
圣童
犹言神童。指智力超常的儿童。《后汉书·张堪传》:“堪早孤,让先父余财数百万于兄子。年十六,受业长安,志美行厉,诸儒号曰‘圣童’。”《后汉书·任延传》:“年十二,为诸生,学于长安,明《诗》、《易》、《春秋》,显名太学,学中号为‘任圣童’。”学书三冬用多年的时间精心研读文献典籍。《汉书·东方朔传》:“年十三,学书三冬,文史足用。”后人常以此语表现多年苦读而学有所成者。
束发
指成童。古代入大学之年。《大戴礼记·保傅》:“古者八岁而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节焉;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北周卢辩注:“束发,谓成童。”按《礼记·内则》:“成童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郑玄注:“成童,十五以上。”则“束发”之义,当指年十五以上,犹未及冠。
幼仪
古代幼童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礼记·内则》:“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衣不帛襦袴,礼师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孔颖达疏:“朝夕学幼仪者,言从朝至夕,学幼少奉事长者之仪。”明方孝儒《幼仪杂箴》提出儿童在坐、行、揖、拜、言、笑、喜、怒、好、恶、取、与、诵、书等方面均应遵守规范,以“养其心志,约其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