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参见“斋帅局”。
分类: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法曹参军
官名。详见“司法参军”。
典史
官名。(1)元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所属各管民提领所及各局、院属官皆置。明初户部宝钞提举司、广积库,及工部大通关提举司一度置。(2)元各县有典史,为县尹属官,掌收发公文。明沿置,职掌与元同,另有县丞掌粮马,主簿掌巡捕,如无县丞或主簿,则由典史兼管。清典史掌缉捕与狱囚,俗称县尉,如无县丞或主簿,亦兼领其职。
法酒库
宋官署名。属光禄寺。掌造酒以供皇帝需用及祭祀、给赐之用。
典书坊
官署名。北齐始置。为东宫二坊之一。设庶子四人、舍人二十八人,又领典经坊(有洗马八人)及守舍人、门大夫、坊门大夫等,并统伶官。隋沿置,设右庶子二人、舍人、通事舍人各八人等官。并领内厩(有尉,掌内车舆等事)。典经坊归门下坊,改称司经局;门大夫等亦归门下坊,设宫门局。唐改典书坊称右春坊,详见“春坊”。
典属国
官名。秦置。掌管与少数民族往来的事务。汉沿置。秩二千石。属官有九译令。元狩三年(前120)设五属国以处内附匈奴,又置属国都尉、丞、侯、千人,皆隶典属国。河平元年(前28)并入大鸿胪。后北魏亦曾置。
典属清吏司
官署名。清理藩院六司之一,掌外札萨克各部旗疆域、封爵、会盟、军旅、驿递补及蒙、藏各地喇嘛事务,并管理俄商来恰克图贸易等事。(奇*书*网.整*理*提*供)
典礼院
清官署名。宣统三年(1911),改礼部设典礼院。掌礼制、祭祀等事,设掌院学士、副掌院学士等官。
典吏
元朝廷各部门多置,系吏员。清为司、道、府、厅、州、县吏员的通称。
典命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典命,设中士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管天子封迁诸侯群臣爵秩的文书。周官爵分九等,称九命,故称司其职者为典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