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梁沿置。唐为武散官,正五品上。宋同唐。金有定远大将军,从四品中,元升从三品。明从三品初授怀远将军,升授定远将军。
分类: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典瑞院
元官署名。掌宝玺、金银符牌。中统元年(1260)始置符宝郎,至元十六年(1279)立符宝局,十八年(1281)改内瑞监,大德十一年(1307)改典瑞院。有院使、同佥院、同佥、经历、都事、照磨等官。
法部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刑部改称。有尚书、侍郎等官。掌司法行政、监督大理院及京内外审判、检察机关。分审录、制勘、编置、宥恤、举叙、典狱、会计、都事八司,各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有收发所,设员外郎、主事;承政、参议二厅。宣统三年(1911)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所属有京师就等审判厅、检察厅与京师初级审判厅、检察厅等。
典设局
官署名。参见“斋帅局”。
法曹参军
官名。详见“司法参军”。
典史
官名。(1)元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所属各管民提领所及各局、院属官皆置。明初户部宝钞提举司、广积库,及工部大通关提举司一度置。(2)元各县有典史,为县尹属官,掌收发公文。明沿置,职掌与元同,另有县丞掌粮马,主簿掌巡捕,如无县丞或主簿,则由典史兼管。清典史掌缉捕与狱囚,俗称县尉,如无县丞或主簿,亦兼领其职。
法酒库
宋官署名。属光禄寺。掌造酒以供皇帝需用及祭祀、给赐之用。
典书坊
官署名。北齐始置。为东宫二坊之一。设庶子四人、舍人二十八人,又领典经坊(有洗马八人)及守舍人、门大夫、坊门大夫等,并统伶官。隋沿置,设右庶子二人、舍人、通事舍人各八人等官。并领内厩(有尉,掌内车舆等事)。典经坊归门下坊,改称司经局;门大夫等亦归门下坊,设宫门局。唐改典书坊称右春坊,详见“春坊”。
典属国
官名。秦置。掌管与少数民族往来的事务。汉沿置。秩二千石。属官有九译令。元狩三年(前120)设五属国以处内附匈奴,又置属国都尉、丞、侯、千人,皆隶典属国。河平元年(前28)并入大鸿胪。后北魏亦曾置。
典属清吏司
官署名。清理藩院六司之一,掌外札萨克各部旗疆域、封爵、会盟、军旅、驿递补及蒙、藏各地喇嘛事务,并管理俄商来恰克图贸易等事。(奇*书*网.整*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