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名。北齐大理寺在卿、少卿、丞、正、监、评之下,有明法掾二十四人,另有司直、明法各十人。隋无明法掾,有明法二十人。唐不置。二、唐、宋科举制度的科目之一。唐制,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策。宋初沿唐法。王安石变法,罢诸科,存进士,又立新科明法,试律令、《刑统》、太义、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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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府
“明府君”的略称。汉人用为对太守的尊称。《汉书·龚遂传》:“明府且止,愿有所白。”《后汉书·张湛传》:“明府位尊德重,不宜自轻。”唐李贤注云:“郡守所居曰府,府者尊重之称。”唐以后多用以称县令。
明经
一、唐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与进士科并列。考试之法,先贴文,后口试,经问大义十条,答时务策三道。成绩分四等,贴文者,以所习之经,掩其两端,中间一行,裁纸为贴,凡贴三字,随时增损,可否不一,或得四,或得五,或得六为通,似现代填充题。问经义者,或求解经文某句,或要写出下句,或问某句的注疏内容。所谓墨义都是简单的问答题,非强记不能回答。所试既为区区记诵,遂为世所轻。宋范仲淹始改革考试方法,罢贴经墨义,新政失败,一切复旧,王安石变法,罢诸科,惟存进士,贴经墨遂废。二、明、清以明经为贡生的别称。
帘箔场
宋官署名。属将作监。掌抽算竹木、蒲苇,用以制造帘箔。
明威将军
官名,魏置。南北朝各朝多置。唐为武散官,从四品下,宋升从四品。金正五品下,元升正四品。明正四品初授明威将军。
帘官
明、清科举制度,乡试、会试时有内帘官、外帘官之别,统称帘官。称帘官者,因至公堂后进有门,加帘以隔之,后进在帘内,称内帘;帘外为外帘。主考(或总裁)及同考官居内帘,主要职务为阅卷。其助理人员愉提调、监试、收掌等官,掌管理试卷等事,亦居内帘。外帘为监临、外提调、监试、收掌、誊录等官所居。外帘各官管理考场事务。内外帘官不相往来,有公事在内帘门口接洽。
明纬郎
金司天散官名。从七品上。
练兵处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为统一军制,编练全国军队而置。有总理亲王一人、会办、襄办提调各一人。分军政、军令、军学三司,各有正使、副使。司下分科,军政辖考功、搜讨、粮饷、医务、法律、器械六科,军令辖运筹、向导、测绘、储材四科,每科设监督一人。三十二年(1906)并入陆军部。
鸣赞
官名。明、清鸿胪寺为鸣赞官,掌行礼时傧导赞唱。
林牙
官名。辽北面官有北面都林牙、北面林牙承旨、北面林牙、左林牙、右林牙,为掌理文翰之官。参见“大林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