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工

官名。隋文帝所设女官“六尚”之一,员额三人,掌营造百役,辖司制三人,掌衣服裁缝;典会三人,掌财帛出入。炀帝建尚功局,主官尚功,即由之改名,辖司制,掌营造裁缝;司宝,掌金玉珠宝钱帛;司綵,掌缯帛,司织,掌织染。下有典、掌、女使。唐承隋制,惟改司宝为司珍,而移司宝之名于尚服局,以代司玺。辽有尚功。金与明初均依唐制。明永乐后,职尽移于宦官。

祈请使

官名。南宋初宋,金议和前赴金求和,宋、金议和后赴金请求送回宋宗室的宋使臣,皆称祈请使。

尚工署

元官署名。属内正司。仁宗皇庆元年(1312)始置。掌营缮杂作。有令、丞等官。

怯薛

突厥-蒙古语“番直宿卫”之意,见《元史·兵志二》。汉译多作宿卫。蒙元禁卫军。成吉思汗所建怯薛共一万四千人。担任宿卫的怯薛人员称“怯薛歹”,从万户、千户、百户那颜子弟及随从中选拔,分四班宿卫,称四怯薛。怯薛人员除宿卫外,也分任大汗(皇帝)的冠服、弓矢、食饮、文史、车马、庐帐、府库、医药、卜祝等事。任事者一概世袭。诸王亦各有怯薛。入元后怯薛歹成为近侍大官。出任随朝官员后,仍接番直入宫庭服役。参见“速古儿赤”、“博尔赤”。

青苗使

官名。唐后期,连年战争,财政入不敷出,乃加收田税,亩收十五钱。因需用急迫,谷物未熟即征,故称青苗钱。由青苗使主管征收。

丧祝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丧祝,设上士二人、中士二人、下士领先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专掌丧葬时指挥行柩及祝号。丧祝与甸祝(掌田猎时的祝号)、诅祝(掌盟、诅的祝号)三官都是特定范围的祝官。

明法

一、官名。北齐大理寺在卿、少卿、丞、正、监、评之下,有明法掾二十四人,另有司直、明法各十人。隋无明法掾,有明法二十人。唐不置。二、唐、宋科举制度的科目之一。唐制,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策。宋初沿唐法。王安石变法,罢诸科,存进士,又立新科明法,试律令、《刑统》、太义、断案。

明府

“明府君”的略称。汉人用为对太守的尊称。《汉书·龚遂传》:“明府且止,愿有所白。”《后汉书·张湛传》:“明府位尊德重,不宜自轻。”唐李贤注云:“郡守所居曰府,府者尊重之称。”唐以后多用以称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