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缀文”。
分类: 教育辞典
四六文
见“骈文”。
风骨
评价人精神品格、风度仪态的标准。《世说新语·赏鉴》:“羲之风骨清举也。”沈约《宋书·武帝纪上》:“(桓)玄见高祖,谓司徒王谧曰:‘昨见刘裕,风骨不恒,盖人杰也。’”后引申为艺术品的赏鉴、评价标准。刘勰《文心雕龙·风骨》:“若丰藻克赡,风骨不飞,财振采失鲜,负声无力。”认为风乃作家主观之气的外部形态,骨是充沛内容的艺术表征。又指两种不同风格美。刘熙载《艺概·词曲概》:“词有尚风,有尚骨。”《诗概》:“太白长于风,少陵长于骨。”长于骨的作品,沉雄、峻刻、深切;偏于风的作品,骏迈、清新、飘逸。各种艺术门类,具有不同风骨特征:书法中,骨为运笔力度,字体劲直而有锋芒;风为飘逸、潇洒。书论偏重骨力,也主张骨肉相济,风骨兼备。绘画兼融书法特征,又在处理构图、布局、虚实、明暗中体现风骨。颐情于典古代文艺教育术语。陆机认为创作须依赖学养,要认真学习典范作品,“颐情志于典坟”;“心懔懔以怀霜,志眇眇而临云,咏世德之骏烈,诵先人之清芬”;“游文章之林府,嘉丽藻之彬彬”(《文赋》)。即从思想和文辞两方面汲取营养。
选体
指南朝梁萧统《昭明文选》所选诗歌之风格体制。与唐以后近体诗相对称。编者称入选标准为“事出于沉思,义归于翰藻”(《文选·序》)。宋严羽《沧浪诗话》:“选诗时代不同,体制随异。今人例谓五言古诗为选体,非也。”
博观
古代文艺教育术语。刘勰认为,由于文学作品本身复杂(文情难鉴),加之欣赏品评者的主观爱憎不同,为了公正、客观地分析、评价作品,则批评者自身要具备艺术修养和长期实践的经验,能对作品作全面的观察。“凡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故圆照之象,务先博观。阅乔岳以形培/,酌沧波以喻畎浍,无私于轻重,不偏于憎爱,然后能平理若衡,照辞如镜矣。”他进而提出全面观察的要求,“是以将阅文情,先标六观:一观位体,二观置辞,三观通变,四观奇正,五观事义,六观官商,斯术既形,则优劣见矣”(《文心雕龙·知音》)。六者之中,一、三、五项属作品内容,二、四、六项属作品形式。
箜篌
古代弹拨乐器之一。《史记·封禅书》“于是塞南越,祷祠太一、后土,始用乐舞,益召歌儿,作二十五弦及空侯琴瑟自此起。”应劭《风俗通》:“空侯又名坎侯,乐人侯调依琴作坎坎之乐,言其坎坎应节奏也。侯以姓冠章耳。”《旧唐书·音乐志》:“箜篌
忽雷
*琵琶别名。唐段安节《乐府杂录·琵琶》:“文宗朝有内人郑中丞善胡琴,内库二琵琶,号大、小忽雷
品
①乐器部件名称。多为竹制或骨制。通常设于弹拨乐器琴颈正面,用以规定弦体振动的有效弦长,标志音高位置;按弦于某品,即发出相应的音高。据现有资料,至晚在唐乾宁四年(公元897)前,品已用于曲项琵琶,从而扩充了琵琶音域,并结合唐“
舞谱
古代教学用的乐舞图录或符号记载。约有三类:(1)用简单符号表示节拍或动作;(2)用动词来表示,如据、摇、送等;或用鸟兽动作表示,如雁翅儿、龟背儿、打鸳鸯场等。(3)队形图,即记录舞者的队形排列。流传至今最早者为《敦煌舞谱残篇》,约出于晚唐五代。上段已缺,现藏英国伦敦不列颠博物院。刘半农收入《敦煌掇琐》。据宋周密《癸辛杂识》所载宋代《德寿宫舞谱》,可知其为舞蹈演员基本技巧训练资料,而非具体节目场记。其中有单人基训材料,也有集体的,如走队形等。
减字谱
古代记谱法。脱胎于文字谱。约在中唐时曹柔首创。主要变化有:简化符号,如文字谱的“宫”改作“宀”;明确规定右手四指的“抹、挑”(食指向里、向外),“勾、剔”(中指向里、向外),“打、摘”(无名指向里、向外),“擘、托”(大指向里、向外)等八种基本指法。其余依旧。故仍较繁琐。约至唐末,因琴曲创作和演奏技巧发展,遂更趋简化。原称“宫、商、角、徵、羽、文、武”七根弦名改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并取消或简化部分指法与谱字,与现今流行的减字谱大体一致。其创造和定型,对唐代乐曲的流传、保存及琴艺的传授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