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

(1619—1692)明清之际的伟大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字而农,号姜斋,衡阳(今属湖南)人,晚年居衡阳石船山,又称船山先生。清军进入湖南,他曾在衡山举义兵抗清,失败后,经瞿式粗荐举,曾任南明桂王政权的行人或司行人。因触犯王化澄受迫害,经人营救脱险。桂林复陷,式相殉难,他便隐匿在湘西以及郴、永、涟、邵间,转徙瑶洞,完发以终。王夫之对天文、历法、数学、地理学均有研究,尤精于哲学、经学、史学,主要贡献是对中国古代唯物主义哲学做出了最高的总结和发展。

王夫之提出“太虚即气,纲缊之本体”(《张子正蒙注·太和》)的唯物主义自然观,认为元气是宇宙的实体,阴阳气的运动变化是有规律的。“太和之中,有气有神,神者非他,二气清通之理也”(同上)。指出“阴阳二气充满太虚,此外更无他物,亦无间隙”(同上)。他认为气的产生,“非幻成也”;气的变化,“非消灭也”(同上)。批判了道家“有生于无”的观点和佛学的生灭说,这就从思想渊源揭露了客观唯心主义理学和主观唯心主义心学同佛老的联系。他又提出“气者,理之依也”(《思问录内篇》)的命题,把“理”改造为事物的客观规律,“理者,物之固然,事之所以然也”(《张子正蒙注·至当》)。有力地批判了程朱关于理气问题的唯心主义观点。

王夫之揭示出“分一为二”和“合二以一”的朴素辩证法,“合二以一者,既分一为二之所固有矣”(《周易外传》卷五)。指出事物内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一气之中,二端既肇,摩之荡之,而变化无穷”(《张子正蒙注·太和》)。同时又确认事物的对立不是绝对的,截然对立的事物是不存在的。“截然分析而必相对待者,天地无有也,万物无有也,人心无有也”(《周易外传》卷七)。他提出“太极动而生阳,动之动也;静而生阴,动之静也”,“废然之静,则是息矣”(《思问录内篇》)。实际说明了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思想。

王夫之提出“因所以发能”和“能必副其所”(《尚书引义》卷五)的朴素唯物主义的反映论。认为根据客观对象才得以发生主体的认识,主体的认识必须符合客观对象。批判了佛学“消所以入能,而谓能为所”的唯心主义学说。王夫之又阐发了“由行而行则知”和“由知而知所行”(《读四书大全说》卷四)的知行统一观。认为“行可兼知”(《尚书引义》卷三),行高于知,强调了行对知的决定作用,从而把“离行以为知”的唯心主义理学、心学和佛学,视为“异学之贼道”(同上)。
王夫之把“理在气中”、“日新之化”的观点应用到社会历史,提出“理势合一”的历史观。认为理是势的基础,势是理的完成,理势是统一不可分割的。指出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是“势之所趋”,理之必然(《读通鉴论》卷一)。又说:“泰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同上)。认为社会发展的必然性,是通过人的私欲体现出来的。这是很可贵的思想。

王夫之的著作,后人编为《船山遗书》,主要哲学著作有《张子正蒙注》、《周易外传》、《周易内传》、《尚书引义》、《读四书大全说》、《思问录》、《俟解》、《老子衍》、《庄子通》、《黄书》、《噩梦》等。

王弼

(226-249)三国时期魏国著名玄学家。宇辅嗣,魏国山阳(今河南焦作市)人。曾任尚书郎,少年即成名,死时年仅二十四岁。“好论儒道”,援道入儒,与何晏、夏侯玄等同开玄学清谈文风,是魏晋玄学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主张唯心主义的贵无论。指出,万物是通过“道”形成的,“道者,物之所由也。”(《老子》五十一章注)“道”是什么?“道者,无之称也。”(《论语注疏·述而》注引)天地虽大,“寂然至无,是其本矣。”(《周易·复卦注》)把“无”当作世界形形色色事物的基始或根源,而“无”是超时空的绝对抽象,是离开人的意识之外的精神本体,“以无为本”是客观唯心主义。在认识论上,宣扬“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抛开物象和语言,直探本质,求得认识,这是神秘直觉主义。在社会历史观上,从“万物皆由道生”出发,提出“名教(有)出于自然(无)”,“以寡治众”,“以少治多”等主张:为儒家的三纲五常披上道家外衣,为少数贵族统治提供理论根据。著作有《论语释疑》、《周易注》、《周易略例》、《老子注》和《老子指略》等。

王充

(27一约97)东汉唯物主义哲学家,无神论者。字仲任。
会嵇上虞(今属浙江)人。出身“细族孤门”。青年时,“家贫无书,常到洛阳市肆,阅所卖书”(《汉书·王充传》)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历任州县小吏,后罢职家居,从事著述。一生致力于反对宗教神秘主义和目的论,捍卫和发展了古代唯物主义和无神论。认为“一天一地,并生万物,万物之生,俱得一气。”(赤世》)“天动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则自然也。”“谓天自然无为者何?气也。”(《自然》)天地万物由于“气”本身的运动而产生,不存在有意志的造物主。他认为“灾异”是自然现象,和人事无关。他说:“夫天道,自然也,无为;如谴告人,是有为,非自然也”。(《谴告》)人的生命和精神也以“精气”作为物质基础,“死而精气灭”(《论死》),根本没有脱离形体而独立存在的灵魂,严重地打击了当时流行的“天人感应”神学目的论和灾异、谴告、鬼神等迷信。在认识论上,承认感官经验是知识的基础。他说:“凡圣人见祸福也,亦揆端推类,原始见终”(《实知》),认为某种判断和预见,不是凭空臆测的,而是通过对事情的观察、分析总结出来的。他还认为,人们得到某种知识,“须经耳目以定情实”,即先获得感性的认识。如果不同外界事物接触,就是“圣贤”也“不能知”。所以他说:“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论死》)他也注意到思维的作用,指出,光靠感官认识事物是“耳目论”,是片面的,必须在“耳目论”基础上,再进行“心意议”,进行理性思维活动。并强调事实效验,认为“凡论事者,违实不引效验,则虽甘义繁说,众不见信。”(《知实》)即如果缺乏事实根据,经不起事实检验,不论话说得。多么动听,也不能令人置信。在历史观上,他反对崇古非今论,也反对用人君道德教化解释历史的唯心史观,但他不了解社会的本质,企图用自然规律来解释社会现象,把社会规律同自然规律等同起来,把历史发展必然性同人的主观能动性对立起来,从而陷入宿命论。著作有《论衡》等。

五德终始说

亦称“五德转移说”。战国时期阴阳五行家邹衍倡导的学说。邹衍把五行的相生相克附会于帝王朝代的兴废递嬗,创造了“五德终始说”。这是一种神秘的历史唯心主义学说。
所谓“五德”就是水、火、木、金、土——五行的“德”。按照“五德终始说”的说法,历史的变化和朝代的更迭是受“五德转移”支配的。每一个朝代都以一种“德”为基础,受一种“德”的支持和支配。每一个“德”都有盛的时候和衰的时候。当某一个“德”盛的时候,受它支持的这个朝代就兴盛。当某一个“德”衰的时候,受它支持的这个朝代就灭亡,而受另一个“德”支持的另一个朝代就起来代替。也就是说朝代的更迭是按照五行相胜的次序进行的。例如,舜“以土德王”,夏“以木德王”,木胜土,夏继舜而有天下。商“以金德王”,金胜木,商继夏而有天下。周“以火德王”,火胜金,周继商而有天下。秦“以水德王”,秦继周而统一天下等等,就是“五德终始说”的基本内容。
“五德终始说”是以“天人合一”或“天人感应”思想为基础的。它把历史的发展看作是按照五行相生相克的顺序,周而复始的循环往复的变化过程。这是一种循环论的唯心史观。

五支作法

亦称“五分作法”、“五支推论式”。印度古因明的推理形式。由五个部分(“支”)组成。即:宗(论题)、因(理由)、喻(例证)、合(应力)、结(结论)。如:此处有热(宗);由于有火的缘故(因);有火的地方都有热(喻):现在某处也一样有火(合);所以那里有热(结)。后新因明学把古因明的五支作法改为三支作法,使因明的论式更加完善,趋于定型。
参见“三支作法”。

五蕴

佛教名词。梵文Skandha,意译为“蕴”,是“集聚”、“积合”的意思;旧译作“阴”,是“覆蔽”的意思。佛教认为人身并无一~个自我实体,只是由下列五种因素组合而成:(一)色蕴(Rapa),指组成身体的物质;(二)受蕴(Ved-ana),指随感官而生起的苦,乐、忧、喜等感情;(三)想蕴(Samīn-a),指观念活动;(四)行蕴(Sams-kara),指身体行动;(五)识蕴(Vijnana),指意识活动。佛教用五蕴的说教来否认人身的客观实在性,借以欺骗人民不计物质利益,忍受压迫与剥削,放弃现实斗争。

五明

指古印度大乘佛教对学术的五大类总称。明在梵语中泛指学术。五明即:(一)声明,为语言、文字之学术;(二)工巧明,为工艺、技术、卜相、历算之学术;(三)医方明,为药石、针灸、禁咒等治疗之术;(四)因明,为逻辑推理之学说:(五)内明,为阐明佛教教义的学术。把关于逻辑推理的因明学列为五明之一,反映了它在古印度占有很重要的学术地位。

五行

我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哲学的重要范畴,指水、火、木、金、土五种物质。我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哲学认为,世界就是由这五种物质构成的。
“五行”在我国古代文献中最早见于《尚书·洪范》。《洪范》九畴的第一项就是:“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日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口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洪范》列举了构成世界的五种物质,并且对这五种物质的性质和作用作了说明。
五行观念是在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基础上形成的。在这五种物质中,“金”在殷周之际指的是铜和锡,是经过人类的加工冶炼制造而成的。
五行思想在春秋时代以前是有进步意义的。它对我国古代天文、历数、医学的发展曾经发生过重大的影响。战国时代五行学说盛行,并且出现了五行相生相克的说法,而某些唯心主义哲学家则赋与五行学说以神秘主义色彩。但是,五行学说的合理因素始终被一些唯物主义哲学家继承下来,并在我国古代科学发展中起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