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穆公问子思》

郭店楚简之一。收入《郭店楚墓竹简》一书。鲁穆公与子思事,多见于《孟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礼记》等文献。宋汪晫所编《子思子全书》,其中有《鲁穆公》篇,乃辑各种文献而成。简文所记内容,为上述文献所未见,突出了子思敢于逆上谏君之精神。简文记述:“鲁穆公问于子思曰:‘何如而可谓忠臣?’子思曰:‘恒称其君之恶者,可谓忠臣矣。’公不悦,揖而退之。”

《战国策》

又名《国策》。战国时游说之士的谋策和言论的汇编。西汉刘向编订。共三十三篇。分为东周、西周、秦、齐、楚、赵、魏、韩、燕、宋、卫、中山十二国策。“其事继《春秋》以后,讫楚汉之起,二百四十五年间之事”(《校战国策书录》)。通行本乃东汉高诱注本三十三卷,散佚后经北宋曾巩访求士大夫家藏本补充重编而成。鲍彪将西周移至卷首,编为十卷。元吴师道作《战国策校注》,清黄丕烈作《重刻剡川姚氏本战国策札记》三卷。马王堆出土帛书《战国纵横家书》与今本《战国策》内容相似,由文物出版社编为《战国纵横家》。

《孝经》

儒家经典之一。汉代属“七经”,后又列入《十三经》。《汉书·艺文志·六艺略》:“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举大者言,故曰孝经。”据传为曾参的弟子或再传弟子的作品。认为“孝”统诸德,“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把“孝”提到“天之经,地之义”的高度。概括“孝”的内容是“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把忠君纳入“孝”的规范,其终在于“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提出所谓“五等之孝”:“天子之孝”,“诸侯之孝”,“卿大夫之孝”,“士之孝”,“庶人之孝”。认为“孝”为统治者“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的“至德要道”,从而提出“以孝治天下”的主张。曾有今文、古文两种版本。今文本分十八章,东汉郑玄注。古文本分二十二章,佚于梁。隋代刘炫伪作由孔安国注传世。唐开元七年(719),唐玄宗废郑注本和伪孔注本,召学者重注颁行,后列为《十三经注疏》,北宋邢昺疏。清乾隆时,得日本孔注本,刊入《知不足斋丛书》。嘉庆初,自日本传入唐魏徵《辟书治要》,内有《孝经》十七章,为郑注今文本,有删节,经清严可均等校辑补遗,成《孝经郑注》,刊入《咫进斋丛书》。清皮锡瑞另有《孝经郑注疏》二卷。

《喻老》

《韩非子》篇名。用博喻的方法发挥老子的某些哲学观点。与《解老》同为解释《老子》的名篇。篇中提出:“势重者人君之渊也。君人者势重于人臣之间,失则不可复得也”,“赏罚者,邦之利器也,在君则制臣,在臣则胜君。”作者援道入法,借以论证其国君必须独擅权势的法治主张。文中也不乏传世名句,如“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等。

《黄老帛书》

亦称《帛书黄帝书》。长沙马王堆出土《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的简称。1973年底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共四篇,篇题依次为: 《经法》、《十六经》、《称》、《道原》,计一万一千余言。写作时代的考证,有战国前期末中期初、战国中晚期、战国末期、汉初等数说。作者当为楚人。内容以道家为主,兼采儒、墨、阴阳、名、法诸家,熔铸为黄老之学。以“道”(又称为“一”)为最高范畴。认为道是“天弗能复,地弗能载”,“万物得之以生,百事得之以成”(《道原》)的万物发生之根源与总规律。又称“道者,神明之原也”(《经法·名理》),是精神智慧的源泉。吸引了《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提出:“静作相养,德虐相成。两若有名,相与则成。阴阳备,物化变乃生。”(《十六经·果童》)注重形名,“审察名理冬(终)始”,探寻逻辑思维规律。提出“道生法”的观点,重视法制的作用,认为“法度者,正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经法·君正》)。但也吸收儒家仁义思想,主张刑德并用,以德为主。为研究战国时期至汉初的黄老之学的重要资料。以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整理的《马王堆汉墓帛书(壹)》(1980年文物出版社版)为最佳印行本。

《难势》

《韩非子》篇名。批判地吸取慎到势治学说。全篇的结构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引慎到的贵势学说;接着为假设的儒家辩驳之辞;最后为韩非自己的主张。认为“势者,名一而变无数者也”,有“自然之势”和“人之所得势”之分。提出“抱法处势”则能收法治之效。本篇与《难一》所述楚人鬻盾矛的寓言,为中国矛盾一词之由来。

《黄帝四经》

道家著作。《汉书·艺文志》道家类著录《黄帝四经》四篇。《隋书·经籍志》“道经部”称:“汉时诸子,道书之流有三十七家”,“其黄帝四篇,老子二篇,最得深旨”。隋时已佚。今有人考证即马王堆出土的四篇古佚书: 《经法》、《十六经》、《称》、《道原》(见唐兰《黄帝四经初探》)。

《定法》

《韩非子》篇名。评述申不害之术与商鞅之法,并提出韩非自己的法术势统一的法治理论。篇中对“术”与“法”作了概括:“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认为两者都是推行法治的“帝王之具”,“君无术则弊于上,君无法则乱于下”,缺一不可。

《经法》

黄老学派著作。写于战国时。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古佚书之一。《黄帝四经》之一。包括《道法》、《国次》等九篇,约五千言。阐述统一与治理天下的刑名之术。提出“道生法”说,着重论证了“道”与“法”的关系,认为认识和掌握道、法对于治国有重要意义。强调法制,主张“是非有分,以法断之”,提倡农战,认为“人之本在地”,只有“尽民之力”,做到“衣食足而刑罚必”,才能胜强敌。并探讨了国家兴衰存亡的具体界线和规律。强调“审察名理”,“循名究理”。为研究黄老刑名之术的重要资料。收入文物出版社1974年版《马王堆汉墓帛书(壹)》和1976年版《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