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催驱司

官署名。属三司,北宋置,掌催促京城与京畿仓、场、库、务等文帐、凭由上缴审核等事,以判三司开拆司官兼管。

三司都理欠司

官署名。北宋置,属三司。掌清理在京及天下欠负官物的帐籍,立限催收。以判司官主管。元丰改制后并归尚书户部比部。

三司都磨勘司

官署名。北宋初设三司磨勘司,端拱二年(989)设三司都磨勘司,属三司。至道间,又设提点三司公事,不久废,其帐籍拨归都磨勘司。设判磨勘司官一员,选差朝官,主管审核三司帐籍,检验出入之数。

三司都凭由司

官署名。北宋置,属三司。掌京师官物支付事务,以判都理欠司官兼管。凡盐铁、度支、户部三部所支官物,经复视其凭由无误,即盖印签发;有关机构支付后,再据其数目报请复核注销。雍熙四年(987),盐铁、度支、户部分设三凭由司,后合为一司。至道二年(996),并归都理欠司。

三司副使

官名。五代后唐天成二年(927)以枢密院承旨孟鹄为之。北宋太平兴国元年(976)沿置。为三司副长官,由员外郎以上曾任河东、河北、陕西三路转运使及淮、浙、江、湖六路发运使者担任。当户部、盐铁、度支分置三使时,其副职称三部副使。元丰改制废。西夏亦置。金泰和八年(1208),省户部而置,员一人,正三品。贞祐中罢。

三司勾簿司

官署名。北宋咸平元年(998)置,属三司,掌勾销、整理文簿,以判征欠司官兼领。景德四年(1007)废。

三司勾院

官署名。宋代三司所属机构,掌审查全国申报三司的钱粮百物出纳帐册簿籍。以勾院判官主管,其下有勾覆官。三司分设盐铁、度支、户部使时,勾院亦分为三部,由三部勾院判官主管。

三司勾当公事

官名。北宋康定元年(1040)置,属三司。两员,以朝官充,掌点检官物等事务。后或罢或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