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之瀚

清江苏甘泉(今扬州)人,字浩川,号蓉湖。曾从罗士琳研习算学。著有《开方释例》,阐述古代高次方程数值解法,附于罗士琳《四元玉鉴细草》后出版。

易县燕王室陵墓

战国时期燕国王室陵墓。共二十三座大小不等的封土墓,集中于今河北易县燕下都东城内西北角,分属传名“虚粮冢”和“九女台”的两个墓区,两区以古河道及一道隔墙相间。北面的“虚粮冢”墓区有墓十三座,分作四排:最北一排四座,东西两两成组;中间两排,每排三座,东西并列;南边三座,成鼎足状。其中有六座体积庞大的墓,夯筑封土长宽约40—50米、高7—15米,其余多数长宽15—30米,高2—7米。南面的“九女台”墓区有墓十座,其中第23号墓独处于西南角,余九墓分南北两排,每排又分东、西两组,除北排西组为三座外,余均每组两座,亦皆有高大的夯筑封土,多数长宽约30—40米,高6—7米。1964年5—6月发掘的第16号墓,属战国早期,墓室与南北两端形似墓道的“坑道”适呈“中”字形,墓室系长方形竖井式,墓口南北长10.4米,东西宽7.7米,距墓底深7.6米,四壁夯筑并火烧加固。此墓已被盗,余下的随葬品中有成组的大型仿铜陶礼器,如鼎、豆、壶、簋、盘、匜等,包括两件大型的无盖鼎,九件大小相次的带盖鼎、八件方簋,并有陶编钟(镈)五组、石质编磬一组,这些随葬品证实墓主人具有王室贵族一级的身分。

易雄(?—322)

晋长沙浏阳(今湖南浏阳东北)人,字兴长。少为县吏,以无由宦达,脱帻挂县门而去。因习律令,交豪右,郡辟为主簿。张昌起兵,俘执太守万嗣,将杀之,他与之论曲直再三,使嗣获免,由是知名。举孝廉,为州主簿、别驾。以门寒解位。后为舂陵令。王敦叛,乃驰檄远近,列敦罪,募兵讨之。为敦将所虏杀。

易知由单

清代征收钱粮通知单。单内填注纳户姓名及应交钱粮之数,以杜滥派。由单之式,各州县开列土地上、中、下三等、正杂本折钱粮,及米、豆、麦、荞、麻等诸项,最后编成总数。刊成定式,每年开征前一月发给纳户。康熙六年(1667),因由单款项繁多,使用不便,改为只开明土地及每亩应征实数。二十六年停止使用。

易传

即《周易大传》,亦称《十翼》。《周易》的传文部分。是对《易经》最古的注解。凡七种共十篇:《彖》上下,解释六十四卦的卦名、卦义和卦辞;《象》上下,也解释六十四卦的卦名、卦义和爻辞;《文言》,专释《乾》、《坤》两卦的卦辞和爻辞;《系辞》上下,是《易经》的通论;《说卦》,说明八卦所象事物;《序卦》,解说六十四卦的顺序;《杂卦》,杂论六十四卦的卦义。旧传系孔子作,然各篇观点不尽相同,恐非出于一时一人之手,成书当在战国后期。其解说虽有以“天尊地卑”等论证社会等级制的永恒性和合理性的内容,但也提出一些辩证观点。如《系辞上》的“一阴一阳之谓道”,即把世间万事万物的根本规律概括为阴阳对立面的相互作用。此外,“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系辞上》)等观点,对后世思想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易州山厂

亦作易州柴炭厂。明代专供内府薪炭之仓场。宣德四年(1429)始置于平山(今属河北),继迁沙峪口。景泰时移满城(今属河北),天顺元年(1457)迁易州(今河北易县)西北,属工部屯田司,有专官管理,每年应办柴炭数量,天顺间为四百三十余万斤,成化三年(1467)增至一千七百四十余万斤。后额外添派,日益增多,弘治时额外添派共达四千二百七十余万斤。

易通释

书名。清焦循撰。三十卷。与《易图略》、《易章句》,合称《易学三书》。倡导以数阐释《易经》,疏解六经,比附天地万物,以通达天下之变。其说与《易》学中之传统迷信有别。清阮元称其《易》学为“石破天惊”之作。其书有光绪衡阳魏氏刊刻《焦氏丛书》本。

易州

隋开皇元年(581)改南营州置。因境内易水得名。治今易县。十六年置易县为州治。唐辖境相当今河北内长城以南,安新、满城等县以北,南拒马河以西。辽属南京道。此后辖境屡有改变。金属中都路。元属保定路。明洪武初废易县入州。属保定府。清雍正十一年(1733)属直隶。辖境兼有今涞水、涞源两县地。1913年废,改本州为县。境内有长城之险,为河北地区门户。五代、北宋初,常在此与契丹剧烈战争。明代和瓦剌等部相持,此地为捍卫京师重镇。又以产佳墨著名,世称“易水法”。

易县

秦置。治今河北雄县西北古贤。属广阳郡。西汉属涿郡。东汉属河间国。三国魏改为易城县。北魏复名易县。属高阳郡。移治今雄县西北三十五里。北齐天保七年(556)并入鄚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