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疑

书名。南宋王柏撰。九卷。疑《今文尚书》有口传意读之讹,错简脱简甚多;又疑《古文尚书》有汉儒作伪,故考证前人之说,断以己意,力图移易补缀,以复全经。如谓《论语》“咨尔舜”二十二字及《孟子》“劳之来之”等语宜补《尧典》缺文。纳兰成德《王鲁斋书疑序》称之为“卓然伟论”,而《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则斥其为“师心杜撰,窜乱圣经,已不辨而可知”。该书有通志堂本、《金华丛书》本。

书院

古代修书、侍讲机构及读书、讲学之场所。唐开元六年(718)始置丽正修书院,隶中书省。十三年,改名集贤殿书院,设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修撰等。掌校刊经籍、搜求遗书、征辟贤才、辨明典章,并负责给皇帝讲解经典史籍。贞元中,李渤隐居读书于庐山白鹿洞,至五代南唐升元中,就其遗址建学馆,教授生徒,称庐山国学。后周亦在太室山麓(在今河南登封)建太室书院。至此,书院遂成为藏书、读书和讲学的场所,学术研究的中心。至宋,书院大盛,庐山国学改名白鹿洞书院,太室书院改名嵩阳书院,尚有睢阳书院、岳麓书院,号为四大书院。创办者或为私人,或为官府。仁宗后,州学盛,书院日衰。南宋孝宗后,各地官员复竞相创建书院,几遍及全国。书院遂成为地方教育中心,不少有名学者讲学其间。掌教者称山长或洞主。院有学规,学生分斋习读,书院供给宿舍、几案和一定食钱。成绩考核采积分制。为统治者培养出不少人材,对后代教育制度亦产生很大影响。元代各路、州、府皆设。明清书院更多。明代著名的书院有首善书院、东林书院。清代于京城及各省城均设,以导进人才,补学校之所不及。此外,在圣贤名臣祠墓所在地,及人文繁盛之府州县也多建有书院。如邹县尼山书院、汶上县圣泽书院。对各书院均发帑金以资膏火,并命地方官加以稽查。很多书院成为准备科举的场所。清末废科举,改书院为学校。

也作杸。又称杵、杖、棒等。一种打击兵器。柄以竹木为之,柄端安金属殳头称首,端有棱,如有首之杖,长一丈二尺,主打击。近年曾有殳的实物出土,1977年在湖北随县(今随州)曾侯乙墓出土有“曾侯之用殳”铭文的殳,其顶套有一类似三棱刀型铜头,头之后及殳杆上,各有一球状带刺铜箍,殳杆长3.3米左右,可打击,亦可刺击。夏、商、周列为五兵之一,至汉废。

殳斨

又作朱斨,斨或作戕。相传为舜之臣。见《书·舜典》。

书办

吏职名。明代置,入直文华殿中书房或内阁制敕、诰敕两房掌文案簿记的吏员,称书办,冠以所隶殿阁名。其后,遂成为朝中各曹署及地方官府中掌文案吏员的专称,其地位虽低,但实权颇重。清沿置。

书博士

学官名。西晋置,掌教授书法。《晋书·荀勗传》:“又立书博士,置弟子教习,以钟、胡为法。”

书策

唐时,应举者时常挟藏书策入试,因称书策。有司为防作弊,严苛搜索,甚至令士人露顶跣足以赴科场。场内罗棘遮截,严防传递。故科场也称棘闱、棘院。

书断

书名。唐张怀瓘撰。三卷。成于开元十五年(727)。录古今书体及能书人名,述源流,品优劣。上卷列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隶书、章草、行书、飞白、草书十种书体,探其源并系以赞。中、下卷按神、妙、能三品,评各体书家八十六人等第。前列姓名,后为小传。传中又附录三十八人书法事迹。唐张彦远《法书要录》载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