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史会要

书名。元陶宗仪撰。九卷,补遗一卷。卷一至卷八及补遗,载录历代书家约二千余人,上起三皇,下迄元代,各有小传。卷九专论书法。初刻于明洪武九年(1376),有武进陶氏影印本。

书同文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所采取的重大措施之一。据许慎《说文解字·叙》,战国时,诸侯并立,文字互异。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统一六国后,丞相李斯奏请统一文字,“罢其不与秦文合者”。于是,由李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据大篆《籀文》加以省改,形成统一的小篆书体。此外,相传秦始皇时程邈为便于狱吏书写文书,又简化小篆而为隶书。然今见战国末年至秦代竹简,文字多为隶书,可见程邈仅对原有隶书加以整理而已。及至汉代,隶书遂代替小篆成为通行文字。“书同文”对促进学术文化的发展和巩固国家的统一有重大意义。

书写

①吏职名。金设于国史院。又称史馆从事。掌抄写、誊清案牍之事。充任书写须经严格考试。正隆元年(1156)定制,女真书写要具备将契丹字书译成女真字的能力。契丹书写要熟悉契丹大小字,并具备把汉字书史译成契丹字的能力。元设于中书省、御史台、枢密院、六部、蒙古翰林院等官府,员数不等。②官名。明代置,为衍圣公府属官,员一人,以流官充任。清沿置,与知印、掌书等共掌文书印信,正七品。由衍圣公保举题授或题补。

书写房

官署名。明末李自成农民军政府置。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在北京改原中书房而置,其职掌仍因袭明朝。

书序

①古文《尚书序》。旧题西汉孔安国撰,实系后人伪造。叙述《尚书》来源及其在先秦至汉代的流传。②《尚书》各篇篇首的序。分别说明《尚书》各篇来历、主旨。汉魏间人多谓其为孔子所作,宋朱熹等力辨其非。或谓为历代史官转相传授而成,或谓为齐鲁诸儒附会之作。康有为等今文经学家认为系西汉末刘歆伪造。据近代发现之东汉熹平石经《书序》残石,可证其为东汉以前已有。

书学

学校名。隋代始置,隶国子寺,为培养书法人才的学校。设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学生四十人。后废。唐太宗贞观二年(628)复置,隶国子监。设博士二人,助教一人。招收官吏八品以下及庶人子弟入学。以石经、《说文》、《字林》为教材,兼学其他书法。石经古文、篆文、隶书三体限三年学成,《说文》二年,《字林》一年。其试举如同国子学。北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沿置。学生习篆、隶、草三体及《说文》、《字林》、《尔雅》等五书。考校书法分上中下三等。大观四年(1110),并入翰林书艺局。

书学博士

学官名。隋代始置,隶国子寺,二人,从九品。掌书学教授之事。开皇十三年(593)罢。唐初置废不定,龙朔二年(662)定置二人,从九品下,主管国子监书学之事。宋初不置,崇宁三年(1104)国子监创置书学,五年复置书学博士,掌教授书法。

书学助教

学官名。隋代国子寺书学置,二人。协助书学博士教授书法。开皇十三年(593)罢。唐贞观二年(628)国子监书学复置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