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碑刻。清高宗撰。乾隆三十六年(1771)立于承德普陀宗乘之庙。以满、汉、蒙、藏文镌刻。记述清政府对蒙古土尔扈特部回归祖国后的安置情况。参见“土尔扈特全部归顺记”。
优叙
清代奖励官员的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异,或有重大功绩者,奉旨交部从优议叙。亦即加倍给予奖励,称为优叙。
优填囊
见“乌秅”。
优试
官场用语。宋代每年由近臣与判流内铨官于尚书省试各司吏人,出律题三道,成绩合格者须口诵所答内容,中者即补正名,理劳考。其自叙劳绩,官员为之陈请者,特免口诵,称为优试。凡优试者,皆中选。
优施
①春秋时晋国优人。晋献公夫人骊姬为使其亲子继位,拟杀太子申生,恐大夫里克反对,与优施密商。优施于宴前向里克敬酒,且歌且舞,暗示里克依从骊姬。见《国语·晋语》。②春秋时齐国优人。齐景公与鲁定公会于夹谷,“齐人使优施舞于鲁君之幕下,孔子曰:‘笑君者罪当死。’使司马行法焉。”见《谷梁传·定公十年》。陆贾《新语·辨惑篇》有类似记载,但被杀者名优旃。
优生
见“优贡”。
优免丁
指优免丁银和徭役的人丁。清代人丁必须交纳丁银,承服徭役,但对具有封建特权的官、宦、儒、僧、道户人丁则予优免。顺治初年,不仅享有免纳本身丁银、徭役的特殊待遇,同时还有免交田赋、荫庇人丁的权力。京官免粮三十石至六石、免人丁三十丁至六丁不等,外任官员减半,教职、举贡生员也各免粮二石,人丁二丁。顺治十四年(1657)始定,自一品官以下至杂职、生员、吏丞,止免本身丁徭,优免丁粮永行停止。编审人丁时,单独列项统计。
优免
一般用作豁免租赋、力役等,以示优待。《北齐书·后主纪》:“诏使巡省河北诸州无雨处,境内偏旱者优免租调。”清代作为对社会上具有特殊身分者给予免除赋税之特殊待遇。如在职之各级官员、绅士、老人、未成年之丁、在学之生员等均享受此种待遇。顺治元年(1644),诏军民年七十以上者,准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泛差役。各级官吏及举、贡生员、杂职吏典,免其丁粮。雍正四年(1726),规定绅衿、贡监等生员,只许优免本身一丁。五年,令各保甲内之绅衿免充杂役。凡衰老残疾及寡妇之家子孙尚未成丁者,俱免充役。还有特殊贡献者,如向社仓捐谷五石,可免本人一年杂泛差徭,有多捐者,按年递免。
优孟
春秋时楚国乐人。名孟。善以谐戏讽谏,楚庄王的爱马死,欲以大夫之礼葬之,众臣谏阻,皆不听。他进宫后仰面大哭,请用诸侯之礼葬马,庄王怪而问之,答道:“使人知王贱人贵马。”庄王遂止。类似传说尚多。
优伶
古代以乐舞戏谑为业的艺人的统称。一般以表演乐舞为主的称“倡优”,以表演戏谑为主的称“俳优”。古书中这三者也往往通用。宋元以来,常把戏曲演员称作优伶、优人或伶人,社会地位低于一般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