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官署名。属鸿胪寺。掌款侍回鹘、吐蕃、党项、女真等族贡奉使节及贸易事项。监官二人,以閤门祗候以上及三班使臣充任。
分类: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恩骑尉
清爵名。正七品。凡阵亡者子孙,袭爵次数已尽,授以恩骑尉,令其世袭。
都统
官名。前秦建元十九年(383,东晋太元八年),秦王苻坚进攻东晋时,置少年都统,统率禁卫军羽林郎。前秦末年,置河西鲜卑大都统,为河西地区少数民族首领官号。北齐门下省所统尚衣局,设都统二人,掌皇帝衣服及玩物。唐后期为讨伐藩镇与镇压农民起义,乾元元年(758)置都统,或总管五道,或总管三道兵马,上元末年(761)省。大中年间(847-859)又置。嗣因所置过多,中和二年(882),又置诸道行营都都统,统率各都统。辽北面行军官有行军都统、副都统等官。清八旗制度,每旗置固山额真一人,掌有关全旗教养、训练、生产、户口等事,并各置左、右梅勒额真为佐官。天聪八年(1634),改梅勒额真为梅勒章京。顺治十七年(1660),定固山额真汉语为都统,梅勒章京为副都统。又清制,各省驻防八旗兵,直将军或都统为长官,二者不置,部分地区,热河、察哈尔以都统为最高行政长官。北洋政府时期,以热河、绥远、察哈尔等地区为特别区,置都统为地方军政长官。
都统制
官名。北宋出兵作战时,常于诸将中选拔一人为都统制总管诸军,系临时派遣,并非官名,兵罢即省。南宋建炎元年(1127)置御营司,以大臣为都统制管辖诸将,方为常设官名。后设置渐多,绍兴十一年(1141)收诸大将兵权,以其部将为御前统领官,官品高者为御前诸军都统制,仍驻原地,军额上加以屯驻州名,权任在安抚使之上。
都头
军职名。唐中期诸军统帅之称,后为一部军队为一都的长官之称。唐僖宗时,当权宦官募神策新军五十四都,各都长官称都将,亦称都头。宋各军指挥使下设此官,属低级军官。宋州县捕快头目亦有此称。
都尉
官名。战国始置。低于将军的军官。赵国将军下依次为国尉、都尉,秦与汉初,每郡有郡尉,秩比二千石,辅助太守主管军事。景帝改名为都尉。西汉有掌管人员也入京畿的关都尉,掌管边郡与田的农都尉,管理归附各族的属国都尉,及与武事无关,掌皇帝所乘车辆的奉车都尉,掌副车之马者称驸马都尉,掌乐府的协律都尉等。西汉后,用都尉为官号的范围,由广转狭,除武职外,惟以宗室外戚与勋官为限。只在用兵归暂置。又省关都尉,仅保留边郡都尉与属国都尉,兼理民政。三国时都尉名号甚多,如建忠都尉、扬武都尉等,均系军官。晋以宗室外戚为奉车、驸马、骑三都尉。驸马都尉专为帝婿之官。自魏、晋至明不变。唐、宋、元、明以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骑都尉为三、四品勋官称号。清以都尉为武官官阶,正三品为武义都尉,从三品为武翼都尉,正四品为昭武都尉,从四品为宣武都尉。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于民国元年(1912)一月规定军衔等级,中等官佐称都尉,分大、左、右三级。同年八月,北洋政府改称中等官佐为校官。又民国初年,京师警察厅曾设都尉。
都巡河官
金官名。属都水监。掌巡视河道,修完堤堰,裁植榆柳。有黄汴、黄沁、卫南、滑浚、曹甸、曹济等都巡河官,其下各有散巡河官分驻所属各地。
都虞司
清内务府所属机构。初名尚膳监,顺治十八年(1661)改采捕衙门,康熙十六年(1677)改都虞司。掌上三旗武职官员铨选任用、官兵俸饷考核及打牲(打猎)、捕鱼等事。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委署主事、笔帖式、书吏等员。另在吉林松花江乌拉地方,设有打牲乌拉处,掌管采捕屯庄等事,有总管、翼长、委署翼长、骁骑校、委署骁骑校、委署章京、委官、笔贴式等员,下辖“牲丁”,以三十人为一“珠轩”(打牲队),共六十五珠轩。
都元帅府
一、辽北面军官署,以大将总军马事,有兵马都元帅、副元帅、同知元帅府事。下尚有便宜从事府等。二、金都元帅府,天会二年(1124)以攻宋设置,有都元帅、左右副元帅、元帅左右监军、左右都监等官。任都元帅者常秉大政,天德二年(1150),始罢都元帅府,并入枢密院。泰和六年(1206),以与宋交战复置。八年,有改为枢密院。三、元于沿边地区设都元帅府、元帅府,置都元帅、元帅等官,为地方军事长官。
都司
官名。隋大业三年(607),置尚书左、右司郎于尚书都省,辅助尚书左、右丞处理省内各司事务,简称都司。唐贞观二年(628)改为郎中,永昌元年(698)又置左、右司员外郎,与郎中分掌本部门事务。宋、辽、金沿置。明为都指挥使司的简称。清绿营兵军官有此官,秩四品,位次游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