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职名。唐中期诸军统帅之称,后为一部军队为一都的长官之称。唐僖宗时,当权宦官募神策新军五十四都,各都长官称都将,亦称都头。宋各军指挥使下设此官,属低级军官。宋州县捕快头目亦有此称。
分类: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都尉
官名。战国始置。低于将军的军官。赵国将军下依次为国尉、都尉,秦与汉初,每郡有郡尉,秩比二千石,辅助太守主管军事。景帝改名为都尉。西汉有掌管人员也入京畿的关都尉,掌管边郡与田的农都尉,管理归附各族的属国都尉,及与武事无关,掌皇帝所乘车辆的奉车都尉,掌副车之马者称驸马都尉,掌乐府的协律都尉等。西汉后,用都尉为官号的范围,由广转狭,除武职外,惟以宗室外戚与勋官为限。只在用兵归暂置。又省关都尉,仅保留边郡都尉与属国都尉,兼理民政。三国时都尉名号甚多,如建忠都尉、扬武都尉等,均系军官。晋以宗室外戚为奉车、驸马、骑三都尉。驸马都尉专为帝婿之官。自魏、晋至明不变。唐、宋、元、明以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骑都尉为三、四品勋官称号。清以都尉为武官官阶,正三品为武义都尉,从三品为武翼都尉,正四品为昭武都尉,从四品为宣武都尉。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于民国元年(1912)一月规定军衔等级,中等官佐称都尉,分大、左、右三级。同年八月,北洋政府改称中等官佐为校官。又民国初年,京师警察厅曾设都尉。
都巡河官
金官名。属都水监。掌巡视河道,修完堤堰,裁植榆柳。有黄汴、黄沁、卫南、滑浚、曹甸、曹济等都巡河官,其下各有散巡河官分驻所属各地。
都虞司
清内务府所属机构。初名尚膳监,顺治十八年(1661)改采捕衙门,康熙十六年(1677)改都虞司。掌上三旗武职官员铨选任用、官兵俸饷考核及打牲(打猎)、捕鱼等事。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委署主事、笔帖式、书吏等员。另在吉林松花江乌拉地方,设有打牲乌拉处,掌管采捕屯庄等事,有总管、翼长、委署翼长、骁骑校、委署骁骑校、委署章京、委官、笔贴式等员,下辖“牲丁”,以三十人为一“珠轩”(打牲队),共六十五珠轩。
都元帅府
一、辽北面军官署,以大将总军马事,有兵马都元帅、副元帅、同知元帅府事。下尚有便宜从事府等。二、金都元帅府,天会二年(1124)以攻宋设置,有都元帅、左右副元帅、元帅左右监军、左右都监等官。任都元帅者常秉大政,天德二年(1150),始罢都元帅府,并入枢密院。泰和六年(1206),以与宋交战复置。八年,有改为枢密院。三、元于沿边地区设都元帅府、元帅府,置都元帅、元帅等官,为地方军事长官。
都知
宋宦官官名。宋内侍省以左班都知、右班都知为最高官职,入内内侍省则更有都都知在其上。都知以下,则两省均同。
都知监
明宦官官署名。十二监之一,有掌印太监主官,下设佥书、掌司、长随、奉御等员。原掌宫廷各监行移、关知、勘合,后仅随皇帝前导警跸。
都指挥使
官名。官末有行在都指挥处置使,为临时差使。五代称诸将统帅为都指挥使。宋殿前司、侍卫亲军步军司、侍卫亲军马军司与各军皆以都指挥使为长官。辽南面官与北面官、金殿前司、京城武卫军与诸总管府皆有都指挥使。元置各军都指挥使与兵马指挥使司,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等官。明置卫所于各地,以都指挥使司为常设统率机构,简称都司,长官都指挥使为地方最高军事长官,属朝廷五军都督府。明京卫与外卫并置指挥使司,有指挥使等官。
都指挥使司
明官署名。简称都司。掌一方军政,统率其所辖卫所,属五军都督府而听从兵部调令。与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合称三司,分掌地方军政、民政、刑狱。明初,置各行省行都督府,设官如都督府,又置各卫指挥使司。洪武四年(1371)置各都卫断事司,处理军官与军人词讼。八年,命各都卫皆改为都指挥使司,共设十三都指挥使司,三行都指挥使司,此后又有所增置。宣德年间,全国共有十六都指挥司,五行都指挥司。各都挥使司有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等官。
都转
清官名别称。即都转盐运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