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议大夫

文散官名。隋始置。唐为文官第七阶,正四品下。宋元丰改制用以代给事中。后定为文官第十阶。金沿置,正四品。元升为正三品。明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升授通议大夫。清正三品概授通议大夫。

通议郎

文散官名。隋文帝置,在八郎(见“朝议郎”)中位第二,秩从六品上阶。炀帝时罢。唐改称“奉议郎”。

通御郎

金、元宦官散官名。金为宦官第十五阶,正七品上。元为第八阶,从五品。

通政使司

官署名。简称通政司。明洪武十年(1377)置。掌接受内外章奏与臣民建言、控诉等事,有通进使及参议等官。清沿置,因宋有通进银台司掌接受四方章奏案牍,故别称为银台。

通进司

官署名。宋始置。属门下省,由给事中领之。掌受三省、枢密院、尚书省六部与各寺、监等官署奏牍,摘录要点进呈,得批示后,颁布于外。辽门下省亦置通进司,有左、右通进官。

特进

官名。西汉后期始置,本非正式官名,为引见之称。如成帝时张禹以老病罢,仍以列侯身份朔望朝见,位特进,见礼如丞相。行之既久,渐成加官。以赐列侯中有特殊地位者,朝会时位仅次三公。魏、晋、南北朝沿东汉之制,皆为加官。隋用文散官名号,位于开府仪同三司之上。唐、宋为文散官,第二阶,正二品,位开府仪同三司之下。金、元位于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之下,官品相同,金从一品。元正一品。明以特进光禄大夫为文散官最高官阶,无单称特进之官。清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