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医官阶官名。高宗绍兴时,于原医官十四阶,续增八阶,翰林医官为第十五阶。以下为翰林医效、翰林医痊、翰林医愈、翰林医证、翰林医诊、翰林医候、翰林医学。
分类: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翰林医官院
官署名。五代有翰林医官使。宋置翰林医官院,属翰林院,元丰五年(1082)改称翰林医官局。掌以医药侍奉皇帝,治疗疾病。有翰林医官使与副使主管院事,以尚药奉御充任,并有直局、医官、医学、祗候等官。辽南面官有翰林医官。
翰林医正
宋医官阶官名。徽宗政和二年(1112),由旧医官阶官翰林医官副使改置。
镇寨官
宋于诸镇人烟繁盛处置监官,掌巡逻盗窃及火禁,兼收酒税。诸寨险要处又置寨官,招收土军,阅习武艺,以防盗贼。
翰林御书院
宋官署名。掌皇帝所作诗文与墨迹,并供奉笔札图籍。勾当官以内侍充任。建炎三年(1129)废。绍兴十六年(1146)复置。
蕃部中大夫
官名。北周依《周礼》置六官,秋官府有蕃部中大夫,正五命,下有小藩部下大夫,小藩部上士、下士。掌诸侯朝觐之仪相当于《周礼》的大行人。《通典》以蕃部中大夫与宾部中大夫拟唐之鸿胪卿。
翰林院
官署名。唐初置时,以具有文词、经学、医卜、技艺者,居宫中,备皇帝召见,非正式职官。玄宗初,置翰林待诏,掌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旋又选文学之士为翰林供奉,与集贤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738),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另置学士院,专掌起草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等重要诏令。宋置翰林学士院,掌内廷起草诏旨。另在内侍省下设翰林院,总管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置勾当官,以内侍押班、都知充任。辽南面官有翰林院,掌天子文翰之事,有翰林都林牙等官。金有翰林学士院,掌制撰词命。元有翰林兼国史院及蒙古翰林院。明翰林院兼掌制诰、史册、文翰之事,考议制度,详正文书,备皇帝顾问,主官为翰林学士,下有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修撰、检讨等官。清沿明制,以掌院学士满、汉并置。
增广生员
科举制度中生员名目之一。简称增生。明初定制,生员名额有定数,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每人月给米六斗为廪食。后增加人数,廪者遂称廪膳生员,增广者称增广生员。清沿其制,而名额皆有一定,廪生有廪米有职责,增生无之,故增生地位次于廪生。
增生
“增广生员”的简称。
镇抚使
一、官名。南宋始置。高宗建炎四年(1130),以参知政事范宗尹议,以武装集团首领李成、桑仲、郭仲威、许庆为镇抚使。在诸使所据地区,除茶盐由朝廷置官提举外,其余均归镇抚使便宜行事。以后诸使或战死,或降伪齐,仅余荆南解潜。赵鼎为相,召潜主管马军,遂罢不置。二、近代官名。民国初年在川边及外蒙古的“库(伦)、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唐(努乌梁海)”各设镇抚使,权限与各省区军民长官相同。川边设于民国元年(1912年)次年即改称经略使,既而又改为镇守使。后者设于民国九年(1920),亦不久即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