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书艺局

宋官署名。属翰林院。掌供奉皇帝以书籍、笔墨、琴奕等。有待诏、艺学、书学、祗候、学生等。

翰林司

宋官署名。属光禄寺。掌供应茶茗汤果等,以备皇帝游幸、宴饮需要,兼掌翰林院执役者名籍,并安排其轮流服役。

翰林天文院

宋官署名。亦称翰林天文局。属翰林院。掌观测天象,占候卜筮,以其观测所得与司天监对照。建炎三年(1129)并归太史局,绍光元年(1131)复置。

翰林图画院

宋官署名。雍熙元年(984)置。先属翰林院,熙宁六年(1073)改属都大提举诸司库务。掌绘画及塑造。有侍诏、艺学、祗候、学生。以内侍二人勾当。绍圣二年(1095),改院为局。

翰林学士

官名。唐初常以名儒学士起草诏令而无名号。玄宗置翰林待诏,批答表疏,应和文章,又选文学之士为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再改称翰林学士,掌起草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等机密诏令,并备皇帝顾问。德宗后,翰林学士常值宿内廷,号称“内相”,唐后期亦往往以其升任宰相。宋翰林学士仍掌制诰,后翰林学士职掌仍旧但地位渐低。清以翰林掌院学士为翰林院长官,无单称翰林学士官。

翰林医官

宋医官阶官名。高宗绍兴时,于原医官十四阶,续增八阶,翰林医官为第十五阶。以下为翰林医效、翰林医痊、翰林医愈、翰林医证、翰林医诊、翰林医候、翰林医学。

翰林医官院

官署名。五代有翰林医官使。宋置翰林医官院,属翰林院,元丰五年(1082)改称翰林医官局。掌以医药侍奉皇帝,治疗疾病。有翰林医官使与副使主管院事,以尚药奉御充任,并有直局、医官、医学、祗候等官。辽南面官有翰林医官。

镇寨官

宋于诸镇人烟繁盛处置监官,掌巡逻盗窃及火禁,兼收酒税。诸寨险要处又置寨官,招收土军,阅习武艺,以防盗贼。

翰林御书院

宋官署名。掌皇帝所作诗文与墨迹,并供奉笔札图籍。勾当官以内侍充任。建炎三年(1129)废。绍兴十六年(1146)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