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于诸镇人烟繁盛处置监官,掌巡逻盗窃及火禁,兼收酒税。诸寨险要处又置寨官,招收土军,阅习武艺,以防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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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御书院
宋官署名。掌皇帝所作诗文与墨迹,并供奉笔札图籍。勾当官以内侍充任。建炎三年(1129)废。绍兴十六年(1146)复置。
蕃部中大夫
官名。北周依《周礼》置六官,秋官府有蕃部中大夫,正五命,下有小藩部下大夫,小藩部上士、下士。掌诸侯朝觐之仪相当于《周礼》的大行人。《通典》以蕃部中大夫与宾部中大夫拟唐之鸿胪卿。
翰林院
官署名。唐初置时,以具有文词、经学、医卜、技艺者,居宫中,备皇帝召见,非正式职官。玄宗初,置翰林待诏,掌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旋又选文学之士为翰林供奉,与集贤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738),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另置学士院,专掌起草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等重要诏令。宋置翰林学士院,掌内廷起草诏旨。另在内侍省下设翰林院,总管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置勾当官,以内侍押班、都知充任。辽南面官有翰林院,掌天子文翰之事,有翰林都林牙等官。金有翰林学士院,掌制撰词命。元有翰林兼国史院及蒙古翰林院。明翰林院兼掌制诰、史册、文翰之事,考议制度,详正文书,备皇帝顾问,主官为翰林学士,下有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修撰、检讨等官。清沿明制,以掌院学士满、汉并置。
蕃职
西夏官制取法契丹南北面朝官的制度,既仿宋制,设中书、枢密、三司、御史台以及农田、受纳等司与飞龙、文思等院;又设立“蕃职”,限以蕃人(以党项人为主)担任,名称甚繁,有宁令(大王)、谟宁令(王大夫)、祖儒、聿则、吕宁、枢铭、领卢(枢密)、昂星、漠固、丁拿、吕则、芭良、鼎利、春约、祝能、映吴、广乐、叶令呈箇、令能等。
磨勘
唐、宋官员考绩升迁制度。唐内外文武官员考课,由本司及本州府长官按规定考核其功过行能,分九等写入考状,由吏部与各道观察使复验,任期满后,根据考绩结果升降。宋置审官院主持官员考课升迁,并确定磨勘名称。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规定京朝官任中外职事代还引对,由审官院考其殿最,皇帝亲自黜陟。景德四年(1007),规定文武官任满三年以上,方得引对升秩。后逐渐形成文臣三年、武臣五年磨勘制度。
箴尹
楚国官名。《吕氏春秋·勿躬》高诱注,谓系谏臣。
翦氏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翦氏,设下士一人及徒二人。为除虫之官,翦氏外,尚有赤发氏、蝈氏等,分掌除灭各种害虫。
辨铜
官名。汉武帝置。水衡都尉的属官,掌辨别铜的品种,并与钟官同管铸钱之事。
操江
官名。明都察院置提督操江一人,以副佥都御史充任,主管上下江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