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官名而无职事的官称。汉至南北朝,朝廷有时对高级文武官员于本官外另加位亚三司、仪同三司等名号,以示尊崇而无职掌。隋始定散官名称,加给文武重臣,皆无实际职务,而统称官员之有实际职务者为职事官。唐承隋制,置开府仪同三司、特进至文林郎、将仕郎共二十九阶为文散官,骠骑大将军、辅国大将军、镇国大将军至陪戎校尉、陪戎副尉四十五阶为武散官,凡九品以上职事官皆带散位,称为本品。职事官随才录用,迁徒出入,参差不定;散位则皆以门荫结品,然后劳考进叙。职事官与散官品级不定一致,散官低而充高级职事官称守某官,散官高而充低级职事官,称行某官,待遇则按其散官品级。宋初沿唐制,置文武散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改革官制,依官名确定职掌,据唐朝及以前散官旧制,制定文臣阶官,用以规定官员地位、俸禄等待遇,徽宗政和六年(1116)又制定武臣阶官。金、元皆有文武散官,并有司天散官、太医散官、内侍散官、教坊司散官等。明、清则职居几品即授几品阶官,无散官之称。
分类: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散馆
清制,翰林院庶吉士经一定年限举行甄别考试之称。进士经殿试后,除一甲三名授修撰、编修外,其余一部分选为庶吉士,由特派的翰林官教习,三年后经考试优等,原二甲进士授编修,原三甲进士授检讨;次者改任各部主事或知县。因翰林官相当于唐、宋的馆职,庶吉士学习之地称庶常馆,故学习期满称散馆,留充编修、检讨者称留馆。
散骑常侍
官名。汉有散骑,为皇帝侍从,又有中常侍,性质同。东汉省散骑,改以宦官任中常侍。魏文帝并散骑与中常侍为一官,如称散骑常侍,以士人任职。入则规谏过失,备皇帝顾问,出则骑马散从。资深者称祭酒散常侍。魏末增加员额,新增者为员外散骑常侍。晋武帝令员外散骑常侍二人,与散骑常侍共同轮流值班,称通直散骑常侍。魏、晋散骑常侍与侍中共平尚书奏事。散骑常侍本隶门下,南北朝属集书省。梁曾另设散骑省,旋省。隋属门下省。唐太宗曾以散骑常侍为散官,旋省去,去复置为职事官。高宗显庆二年(657),分为左右。左散骑常侍二人,正三品下,属门下省;右散骑常侍二人属中书省。职掌同为规谏过失,侍从顾问,并无实权,而为尊贵之官,常作为将相大臣的加官。宋不常置。辽属门下省。金、元不设。
善后局
官署名。清后期,置于有战事省分,处理特殊事务,督、抚可不按常规支款办事。
善通文官
民国时期,普通文官一词,有两种含义。一与高等文官相对而言,委任官为普通文官,荐任及荐任以上为高等文官。政府任用人员低于委任官者称雇员,不属于官。一指行政官,即普通行政官,与专门相对,凡外交、司法及各种技术官皆非普通文官。
教宗院知宗
宋宗室官名。崇宁三年(1104),置南外宗正司于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西外宗正司于西京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市),并各置郭宗院,建筑房屋,供宗室居住。由知宗一人掌管,知宗以宗室充任,掌纠合宗室,支给钱米,教以学艺及婚嫁丧葬等事。大观四年(1110)罢,政和二年(1112)复旧。
舒和郎
金教坊散官名。章宗明昌三年(1192)置,正七品下,元废。
揭帖
元公文书中有揭帖。明内阁直达皇帝的机密文件称揭帖,而官府凡有大事申报上司,于文书外,亦附以揭帖,详言其事之始末及利害。清沿明制,臣僚奏上题本时,须附送其抄本,称“呈文揭帖”,简称揭帖。题本呈送皇帝,揭帖一存通政司,一送有关部院,一送科。其后则私人启事亦称揭帖,不具名揭发者称匿名揭帖。
疏浚黄河司
宋官署名。熙宁七年(1074)置。掌疏浚卫州(治今河南汲县)至海口的一段黄河。
景福殿使
宋宦官官名。为高级官称。大中祥符五年(1012),宦官宣政使刘承珪因久病辞职,特置此官名。以示尊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