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监

一、官名。汉时,乌孙贵官有大监二人,位次于相、大禄、左右大将、侯、大将、都尉之下。见《汉书·西域传下》。

二、北魏女官官名。掌宫内诸事,次于内司,与作司、女侍中同相当于外廷二品官。(3)隋开皇二十年(600),改将作寺为将作监,主官将作大匠为大监。大业三年(607),改大监为大匠;五年,又改大匠为大监。唐初仍为大匠。龙朔二年(662),改为大监。又改殿中省为中御府,主官殿中监为中御大监。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均复旧。天宝十一载(752),又为大监。《资治通鉴·胡三省注》于龙朔改制,中御大监察院“大”作“太”,将作大监不改字。按先秦古籍“太”一般均写作“大”。唐“大监”或即“太监”。

大将军

官名。战国时始置。汉沿置,多由贵戚担任,权重位高,在三公之上。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权臣亦多兼任。北魏、北齐称大将军与大司马为“二大”。北周又有上大将军。北周府兵亦设大将军,地位甚低。隋左右武卫、左右武候等,唐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十六卫,各置大将军,为禁军官级将领,纯系军职。从隋、唐至元,武散官中有大将军。明、清武散官有将军,无大将军。战时有时设大将军,或于大将军上再加称号,非常制,清末改革兵制,规定武官班秩阶品,首列大将军与将军,均正一品,为第一级,以下自正都统至下士,共十四级。

大匠卿

官名。梁天监七年(508)改诸卿官名,一律加“卿”字,乃以将作大匠为大匠卿。陈因之。北朝魏、齐仍称将作大匠。

大九卿

明、清统称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与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九部门首长为大九卿。

大军将

南诏官名。员十二人,与清平官(宰相)地位相仿,在内则每日与王商议国事,出外则领兵任节度使(南诏分弄栋、永昌、银生、剑川、柘东、丽水六节度)。清平官出缺时,以大军将递补。

大夫

一、官名。先秦诸侯国的官员有卿、大夫、士三级,后世遂以大夫为一般任官职之称。秦、汉有御史大夫、谏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官名。御史大夫为宰相之副,余多仅备顾问应对,品秩高低不一。以后诸大夫常为老病者的闲职,无员额、职事。隋炀帝以御史大夫、谒者大夫、司隶大夫为御史、谒者、司隶三台的主管。唐、宋惟存御史大夫、谏议大夫。唐高宗时一度改各部郎中、各寺少卿为大夫。明、清职事官不用大夫为官名。

大军校

官名。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所定*军衔的初等一级,相当于上尉。

大抚军院

元官署名。至正二十七年(1367),命皇太子总管全国兵马。皇太子置大抚军院,有知院、同知、副使、同佥等官。次年废。

大考

清翰林、詹事的升级考试。清制,翰林院官员自侍讲学士、侍读学士以下,编修、检讨以上;詹事府自少詹事以下,中允、赞善以上,每隔数年,不定期,临时召集考试,不许称病托词,规避请假,称为大考。据考试成绩,最优者超等升擢,可由七品升至四品,其次酌量升级或遇缺提奏,再次分别降调、罚傣、休致、革职。

大府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大府,为掌府藏会计之官之长。有下大夫二人及上士、下士、府、史、贾、胥、徒等人员。大府辅助大宰,收取各项赋税财物,依法令发放各方所需财物,依法令发放各方所需财物。大府与所属府藏会计之官,合称八府。其所属八府名称,一说系玉府、内府、外府、司会、司书、职内、职岁、职币,即《周礼·天官》在大府以下列举的八官;一说以地官所属的泉府、春官所属的天府、秋官所属的职金。取代司会、司书、职岁。参见“九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