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徒

即“司徒”。《史记·留侯世家》:“以良(张良)为韩申徒。”《汉书·张良传》作“韩司徒”。“申徒”当系俗称。

帅漕宪仓

宋各路置安抚司掌军事与民政,简称帅司;转运司掌财赋与转运,简称漕司;提点刑狱司掌司法刑狱,简称宪司;提举常平司掌常平仓与贷放钱谷等事,简称仓司。帅、宪、仓长官仅一人,分为安抚使、提点刑狱公事与提举常平司;漕则一路或有二三人,转运使、围运盒 使与转运判官皆简称为漕。四司设置先后不一,废置不常,南宋方成定制。四司又皆有监察官吏之权,总称监司。

生员

唐国学及州、县学规定学生员额,因称生员。明、清指经本少各级考试入府、州、县学者,通名生员,习称秀才,亦称诸生。生员常受本地教官(即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等)及学政(明为学道)监督考核。生员的名目分廪膳生、增广生、附生。初入学为附学生员,廪、增有定额,据岁考、科试成绩递补。廪生给廪米,故名。增广生亦名增生,因于廪生外增额,故名。

一、官名。商设置。原为驻守边地的武官。如《殷虚文字乙编》6400片:“贞在北史其获羌 ”。后为王左右的史官,掌管祭祀和记事等。或称“作册”。西周时有太史、内史,长官称尹,或称尹氏。春秋时理解 外史、左史、南史等。二、官佐之称。《诗·小雅·宾之初延》:“凡此饮酒,或醉或否,既立之监,或佐之史”。毛传:“立酒之监,佐酒之史”。

史馆

官署名。北齐始置,以宰相兼领,称监修国史。唐太宗以史馆为衬衫兼领职务之一,置史馆修撰、直馆等官,掌修国史,后为定帽。宋以史馆与昭文馆、集贤院为三馆,其官员并称馆职,为文臣清要之选。南宋初罢史馆,置国史院与实录院,二者分合不定,中期后并置。辽、金均置国史院。元置翰林兼国史院,翰林学士兼修国史。明以修史之职并归翰林院。清置国史馆撰述国史,另于每帝死亡,新君继位后置实录馆编修前帝政令,事毕即省。

世妇

妃嫔称号。《礼记·昏义》:“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妃、八十一御妻。”世妇之职,《周礼·天官·冢宰》:“世妇掌祭祀 、宾客、丧纪之事。”隋文帝以此为据,置世妃九人,掌宾客祭祀,后樯为二十七人。炀帝改以婕妤十二人及美人、才人十五人,合称世妇。

市舶司

官署名。唐于广州置高舶使管理海外贸易。宋于广州、泉州、明州(今浙江宁波)等地分置市舶司,先由当地知州兼领,后由转过司兼管。又曾专置提举官。掌检查登记入船舶,征收商税,收风朝廷专卖商品并管理外商。元、明称市舶提举司,有提举等官,明嘉靖元年(1522),废福建、浙江二市舶司,只留广东市舶司。

市长

官名。掌管理市场。战国时已置,称市吏。汉有长安、洛阳、邯郸、临淄、成都、宛六大城设市长。《唐六典》卷三十注:“汉代诸郡国皆有市长,晋、宋以来皆因,隋始有市令。”但汉于六大城以外的地方,仅置掾、史。晋、宋当亦相同。参见“市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