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天散官名。金始置,从四品中。元升从三品。明废。
分类: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札兰额真
官名。甲喇额真的异译。
正议大夫
文散官名。隋始置,唐为文官第六阶,正四品上。宋*元丰改制用以代六部侍郎。后定为文官第八阶。金正四品上,元升为正三品。明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清废。
札鲁忽赤
蒙古语“断事官”,亦作札鲁花赤、札鲁火赤。蒙古汗国初建时,只设此官,处理各种事务。大汗与诸王所设之官,均用此称。元朝既建,官制渐备,乃置大宗正府,设札鲁忽赤,专理蒙古公事。札鲁忽赤员数,常有变动,世祖至元二年(1265)初置大宗正府时,设十员。后最多时达四十六员。
正印官
明、清百官印信除少数外皆正方形,依不同品级规定其大小,分别以银、铜铸成,俗称地方长官自布政使至知州、知县等为正印官。临时差委及非正规系统官员不用正式印信,两种官员对举时,俗称印委各员。
札萨克
官名。蒙古语音译。意为执政。清分蒙古族居住地区若干旗, 每旗置札萨克一人,以蒙古贵族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充任。掌一旗政令,统领步众,受理藩院与将军、都统节制。并置协理台吉二人或四人,赞襄旗务,亦以台吉以上充任。属官有管旗章京、副章京、参领、佐领、骁骑校等。
正参领
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正参领为第五阶,正三品,相当于旧制的参将,有任统带官(标统,即团长)、统制官的正参谋官(师参谋长)等官的资格。自正参领起,至第十阶的协军校,每阶都有加“同”字的,即同正参领、同副参领、同协参领、同正军校、同副军校、同协军校。有“同”字者,不能任带兵官,只能担任军需、军医、军法、军乐、书记等职。
右校署
官署名。见“左校署”。
右尹
楚国官名。见“左尹”。
右治狱
宋官署名。属大理寺。元丰二年(1079)置,掌审理京师百官或皇帝特旨交审案件及追究官物。由推丞审理。元祐三年(1088)一度废罢,绍圣二年(1096)恢复。分四案:左右寺案掌断讫公事案后收理追赃等,驱磨案掌追查两推官钱、官物、文书,检法案堂检断左右推案并供检应用条法,知杂案掌有关杂务之类。又有开拆司、表奏司,并有左、右推掌审理各处送下案件及定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