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考核外官制度。明制,三年一考,称大计。清沿明制,每逢寅、巳、申、亥年,由县、州、府、道、藩、臬等层层考察所属官员,申报督、抚审核其事状后,造册送吏部覆核,“才”与“守”俱优者为“卓异”,自知县以上,皆引见皇帝,候旨提升;劣者劾以八法(后改为六法)《加以处会;不入举劾者为平等。
分类: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大家
后妃、近臣对皇帝的称呼。汉蔡邕《独断上》:“亲近侍从官称(天子)曰大家,百官小吏称曰天家”。
大监
一、官名。汉时,乌孙贵官有大监二人,位次于相、大禄、左右大将、侯、大将、都尉之下。见《汉书·西域传下》。二、北魏女官官名。掌宫内诸事,次于内司,与作司、女侍中同相当于外廷二品官。(3)隋开皇二十年(600),改将作寺为将作监,主官将作大匠为大监。大业三年(607),改大监为大匠;五年,又改大匠为大监。唐初仍为大匠。龙朔二年(662),改为大监。又改殿中省为中御府,主官殿中监为中御大监。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均复旧。天宝十一载(752),又为大监。《资治通鉴·胡三省注》于龙朔改制,中御大监察院“大”作“太”,将作大监不改字。按先秦古籍“太”一般均写作“大”。唐“大监”或即“太监”。
大将军
官名。战国时始置。汉沿置,多由贵戚担任,权重位高,在三公之上。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权臣亦多兼任。北魏、北齐称大将军与大司马为“二大”。北周又有上大将军。北周府兵亦设大将军,地位甚低。隋左右武卫、左右武候等,唐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十六卫,各置大将军,为禁军官级将领,纯系军职。从隋、唐至元,武散官中有大将军。明、清武散官有将军,无大将军。战时有时设大将军,或于大将军上再加称号,非常制,清末改革兵制,规定武官班秩阶品,首列大将军与将军,均正一品,为第一级,以下自正都统至下士,共十四级。
大匠卿
官名。梁天监七年(508)改诸卿官名,一律加“卿”字,乃以将作大匠为大匠卿。陈因之。北朝魏、齐仍称将作大匠。
大都尉
官名。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所定“军衔的中等一级,相当于上校”。
大都宣课提举司
元官署名。属户部。掌征收京城商税,并兼领京城各市。至元十九年(1282),并大都旧城两税务为大都税课提举司,至大元年(1308)改宣课提举司。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等官。所属马市、猪羊市及牛驴市、果木市皆至元三十年(1293)始置,各有提领、大使、副使;鱼蟹市至大元年始置,有大使、副使;煤木所至元二十二年(1285)始置,有提领、大使、副使。
大夫
一、官名。先秦诸侯国的官员有卿、大夫、士三级,后世遂以大夫为一般任官职之称。秦、汉有御史大夫、谏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官名。御史大夫为宰相之副,余多仅备顾问应对,品秩高低不一。以后诸大夫常为老病者的闲职,无员额、职事。隋炀帝以御史大夫、谒者大夫、司隶大夫为御史、谒者、司隶三台的主管。唐、宋惟存御史大夫、谏议大夫。唐高宗时一度改各部郎中、各寺少卿为大夫。明、清职事官不用大夫为官名。二、爵位、官阶称号。秦、汉二十等爵,第五等为大夫,第六等为官大夫,第七等为公大夫,第九等为五大夫。隋、唐后高级阶官称号多用大夫。唐文散官凡二十九阶,从第三的从二品光禄大夫到第十三的从五品下朝散大夫,都称大夫。宋文武官阶都有大夫,文阶与唐近似,但名目较多,次序亦异武阶太尉以下,有通侍大夫到武翼大夫共二十一阶。金代文阶称大夫者,从正二品至从六品为止。明文散阶一至五品均为大夫,清略同,惟阶数较少。明武阶一品亦称大夫。三、宋徽宗政和年间为医官别置大夫以下阶官,有和安大夫、保和大夫等。金在医官之外,司天翰林官、教坊、内侍也有大夫以下阶官。今北方仍沿称医生为大夫。
大抚军院
元官署名。至正二十七年(1367),命皇太子总管全国兵马。皇太子置大抚军院,有知院、同知、副使、同佥等官。次年废。
大卜
《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大卜,设下大夫二人,为卜官之长。亦称卜正,《左传·稳公十一年》:“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杜预注谓卜正为卜官之长。孔颖达疏谓即大卜。《周礼》谓其直隶之官有卜师上士四人、卜人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龟人其余占卜之官等均另有府、史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