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已接受的推理规则从一个原理推出另一个原理。演绎或演绎论证的关键在于,结论的确定性是由前提的确定性来保证的。
分类: 哲学术语和解释
普遍因果性原理(principleofuniversalcausality)
相信每一个事件都有它的原因。在科学界,为了消灭奇迹和神的干涉(这在莱布尼茨那条与此类似但却更加广泛的充足理由律中是允许的)的可能性,“事件的充分的自然原因”通常会作为普遍因果性原理的补充。
前提(premise)
一条从论证一开始就被接受的陈述,它本身并没有被论证。“我思”是“我思,故我在”这一论证的前提。
强的(论证)[strong(argument)]
一种归纳论证,这种论证的证据使结论具有高度的可能性。
批判性思维,批判(criticalthinking
criticism)
确定的(certain)
无可置疑的。值得强调的是,哲学意义上的“确定性”并不只是普通的心理学上意义上的“确信”。一个人可以确信某种东西,但他在这一点上仍然可能是错误的或愚蠢的。从哲学的意义上来讲,一种东西只有在被证明是毫无疑问的、不会有任何怀疑的理由被提出来时,才能是确定的。
人身攻击(adhominem)
一种针对个人而完全不顾主题的论证(又可写作adfeminam)。
弱的(论证)[weak(argument)]
一种归纳论证,它的证据没有为结论的真实性提供足够的保证。
三段论(syllogism)
演绎推理的一种。最著名的例子是那些具有如下形式的论证
所有的P都是Q。(大前提)
S是P。(小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