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teleology)

认为一切现象都有一种目的、结果或目标(源自希腊词telos,意思是“目的”)。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是一种目的论,意思是说,他相信宇宙本身——因此还有它所包含的万事万物——是按照目的活动的,它们都可以根据目标来解释。目的论的宇宙观(或者对任何具体现象的目的论观点)试图用目的,而不是用因果或起源来解释一切。

决定论(determinism)

宇宙中的任何事件都依赖于其原因事件。在这种观点看来,人的一切行动和决定,甚至是那些通常被看作“自由的”、“不确定的”事件也完全依赖于产生它们的早先的事件。

偶然真理(contingenttruth)

本可以不是这样的真陈述。“重物落向地球”是偶然的,因为我们很容易想像,如果它们不这样会是什么情形。即使从物理上说,重物下落是必然的,它也依然是偶然真理。

演绎(deduce)

根据业已接受的推理规则从一个原理推出另一个原理。演绎或演绎论证的关键在于,结论的确定性是由前提的确定性来保证的。

普遍因果性原理(principleofuniversalcausality)

相信每一个事件都有它的原因。在科学界,为了消灭奇迹和神的干涉(这在莱布尼茨那条与此类似但却更加广泛的充足理由律中是允许的)的可能性,“事件的充分的自然原因”通常会作为普遍因果性原理的补充。

前提(premise)

一条从论证一开始就被接受的陈述,它本身并没有被论证。“我思”是“我思,故我在”这一论证的前提。

确定的(certain)

无可置疑的。值得强调的是,哲学意义上的“确定性”并不只是普通的心理学上意义上的“确信”。一个人可以确信某种东西,但他在这一点上仍然可能是错误的或愚蠢的。从哲学的意义上来讲,一种东西只有在被证明是毫无疑问的、不会有任何怀疑的理由被提出来时,才能是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