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义谛

(术语)二谛之一。对于世俗谛之称,又云真谛、圣谛、胜义谛、涅槃、真如、实相、中道、法界、真空等,总以名深妙之真理,谛者真实之道理也。此道理为诸法中第一,故云第一义,真实故云真,为圣者所见,故云圣,为殊胜之妙义,故云胜义。大乘义章一曰:‘第一义者,亦名真谛。第一是其显胜之目,所以名义。真者,是其绝妄之称。世与第一审实不谬,故通名谛。(中略)彼世谛若对第一,应名第二。若对真谛,应名妄谛。第一义谛若对世谛,应名出世。若对俗谛,应名非俗。若对等谛,应名非等。立名一一不可返对。是故事法,旦名世谛俗谛等谛。理法,旦名第一义谛乃至真谛。’   

能所

(术语)二法对待之时,自动之法,谓为能。不动之法,谓为所。如能缘所缘能见所见等。世言原告,即为能告。被告即为所告也。金刚经新注一曰:‘般若妙理亡能所,绝待对。’   

理法身

(术语)二法身之一。就三身中之法身而分理智之二,所证之理体为理法身,能证之智慧为智法身。依新译家则理法身者无为而本有,智法身者有为而新成。依旧译家则理智皆为无为,法性本有寂照之二用,以寂之义为理法身,取照之义为智法身。最胜王经二曰:‘唯有如如如如智,是名法身。’   

福相法身

(术语)二法身之一。智相法身之对。保持教法而为人说也。施大千世界之七宝,不如说四句偈文之福德为大。由其福相得到法身之住处,故有此名。   

福分

(术语)二分之一。感世福之五戒十善行法,谓之福分。感出世果之发菩提心行,谓之道分。   

烦恼碍

(术语)二碍之一。见思之烦恼,恼乱心神,以障碍法性之涅槃者。即二障中之烦恼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