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因明三十三过中宗法九过之一。如:‘瓶可为常(宗),所作性故(因)’是也。所立之宗相违比量之因,故曰比量相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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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是宗法性
(术语)因明三相之一。三支之中,望因于宗而示其关系者。盖因必于宗之前陈名辞中,为元来遍有之事件。故因者(宗之前名辞中)有遍是宗法之性之意,是云遍是宗法性。例如谓声无常也(宗),所作性故(因)时,为因之‘所作性’,于宗之前名辞‘声’中固遍有之是也。
法自相相违因
(术语)因明四相违因之一。宗法由有法与法之二语而成,‘声’之语为有法,‘无常’之语为法。其有法与法各有意许与言陈之二者,其言陈云自相,其意许云差别,今为法之言陈,故云法自相,然立者所说之因于所立之宗法中,法之自相相违反对,谓之法自相相违因。例如所谓‘声为常,所作性故,如虚空(同喻)如瓶等(异喻)。’所作性之因不转于同品之常,而转于异品之无常,故相违法之自相之‘常,’而反生成立无常之过也。见因明入正理论。
法差别相违因
(术语)因明四相违因之一。宗法中之法有自相与差别之二者,言语之表面云自相,言语里所含之意许云差别(见法自相相违因条),今立者所说之因相违于欲其成立之法之言下意许,谓之法差别相违因。例如数论师对佛者谓‘服等为他用,积聚性故,如卧具等。’‘他’为立者之意许者,非如佛者之言谓五蕴和合之假我,即常一之神我也,因之虽于言陈自相之上用立敌相符之言物,而彼意许者,欲成立自宗之神我也。然彼诸说之积聚性之因,转于同品之卧具等,而卧具等为假我之用物,非神我之用物,相违于欲立者成立之意许,于是生法之差别也。见因明入正理论。
不顾论宗
(术语)因明四宗之一。为不顾他而随自意乐所成立之宗法也。
遍所许宗
(术语)因明所立四宗之一。如言眼之见色,彼此所共许也。
极成
(术语)因明学之语。自他共许而无异论之言义也。因明大疏一曰:‘至极成就,故名极成。’
能立法不成
(术语)因明喻法十过之一。因喻不成就因义之过也。如谓声为常(宗法),所作故(因法),如虚空(同喻),虚空之因喻,无所作之义,故不能成就因之所作义,因而名为能立法不成。
能立
(术语)因明之法,具正因正喻,而成立宗法,名为能立。因明大疏上曰:‘因喻具正,宗义圆成,显以悟他,故名能立。’古因明,宗因喻三支,共为能立,陈那之新因明,宗为所立,因喻之二为能立。
后说
(术语)因明之语,宗支(宗因喻三支之随一)中‘声’为先陈,‘无常’为后说。盖先陈者物之自性,后说者是其差别之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