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又云佛事。为追福及善根开供佛施僧读诵讲说之会座也。(杂语)佛法之修行,谓之法事。楞严经一曰:‘发大勇猛,行一切难行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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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七斋
(仪式)又云斋七,谓人死后每七日营斋至七七日也。以人死生为中有之身,不得生缘则每七日死生而至七七日也。释氏要览下曰:‘人亡每至七日必营斋追荐,谓之累七,又云斋七。’
拍掌
(仪式)又作拍手。真言法于其修法之初与终,作拍掌,其初拍掌,为欢喜本尊来降也,其终拍手,为欢喜一座之事究竟也。
传供
(仪式)于佛坛传送供物之仪式也。原为禁中大法会所行之仪式,后禅门亦有此式。大鉴清规佛诞生曰:‘住持至,烧香一炷,大展三拜。不收坐具,侍者一班,进卓排立传供。’敕修清规圣节曰:‘住持上茶汤,上首知事递上。’
点茶汤
(仪式)与点茶同。又言点茶点汤。
得度式
(仪式)为僧时之仪式也。见得度条。
法会
(仪式)为说法及供佛施僧之集会也。法华经随喜功德品曰:‘若人于法会得闻是经典。’圆觉经曰:‘与诸眷属皆入三昧,同住如来平等法会。’
昏钟
(仪式)谓初更一点后大钟百八下也。为三遍分之如晓钟。
代香
(仪式)谓代他烧香,或烧香之人也。
三日斋
(仪式)谓人死后三日,请僧设斋食也。释氏要览下曰:‘北人亡至三日必斋僧,谓之见王斋。’(由此斋见焰魔王可免罪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