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不共四变

造业既有同别,所以受用亦成共与不共。所言变者,谓变异也。共不共四变者: 一、共中共如无主山河等,多人之识,共同变现,变后多人同共受用。 二、共中不共如有主田宅等,多人之识,所变相分,唯一人受用,又如一水四见。 三、不共中共如浮尘根,初唯自己第八识变,生后他人,亦有受用之义。 四、不共中不共如胜义根,初托胎时,唯自一念变现,生后亦唯自得受用。

共不共相

且诸种子总有二种: 一、共相多人所感,谓之共相。虽知人人所变各别,名为唯识,以有相似共受用义,说为共相。 一、共中共如山河等,非唯一趣用而他趣不能用。 二、共中不共如己田宅及鬼等所见猛火等物,余人余趣不能受用,余房衣等,准此可知。 二、不共相唯自能用他不得用,谓之不共,如色根等是也。 一、不共中不共如眼等根,唯是自识依用,非他所用。 二、不共中共如自扶根尘,他亦得受用也。

共不共业

共不共业者: 一、若业能令诸器世间种种差别,谓之共业。 二、能令有情世间种种差别,谓之不共业。 由共业种为增上缘,共相种子,得生现行。由不共业种为增上缘,不共相种子,得生现行。其旨应知矣。

共法

又名共功德,即佛与其他圣者以及一切凡夫所共有的功德。

共灭

计共灭者如胜论师等,计二微和合生,乃至分分离散,如是灭为自他俱。

共十地

声闻缘觉菩萨等三乘所共有的十地,即干慧地、性地、八人地、见地、薄地、离欲地、已办地、辟支佛地、菩萨地、佛地。

共相

诸法有自相与共相二种,各别不同的相叫做自相,与他共通的相叫做共相。

供具

又叫做供物,即吾人时常拿来供养佛菩萨的物品,共有六种,即花、涂香、水、烧香、饭食、灯明等,如是次第,乃是表示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等之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