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最低级的贵族阶层。也是古代四民(士、农、工、商)之一。春秋时,士大多为卿大夫的家臣,有的以俸禄为生,有的有食田。战国以后,逐渐成为统治阶级中知识分子的通称,是脱离生产劳动的读书人。

厂卫

明代东厂、西厂与锦衣卫的合称。东厂,明成祖为镇压人民和官员中的反对派,于永乐十八年(1420年)在京师东安门北设立。用宦官提督,常以司礼监秉笔太监第二人、第三人充任。属官有掌刑千户、理刑百户各一员,由锦衣卫千户、百户充当,称贴刑官;隶役、缉事等官校由锦衣卫拨给。从事特务活动,诸事直接报告皇帝,权力在锦衣卫之上。西厂,明宪宗时为加强特务统治,于成化十三年(1477年)在东厂以外增置,用太监汪直提督。其人员权力超过东厂。后因遭到反对被迫撤销。锦衣卫,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设置。原为护卫皇宫的亲军,掌管皇帝出入仪仗。太祖为加强专制统治,特令兼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权力、最高长官为指挥使,常由功臣、外戚充任。设同知、佥事、镇抚司等官,专司侦察。明中期与东厂、西厂并列,活动加强、因东厂、西厂、锦衣卫三者的性质同为特务机构,关系密切,故而合称为厂卫。

十六国

西晋末年,匈奴、鲜卑、羯、氐、羌各少数民族上层分子,乘当时政局动荡混乱之机,纷纷入主中原,在北方和巴蜀地区先后建立了十六个割据政权。计有:前赵(刘渊称汉、刘曜改称赵)、后赵(石勒)、前秦(苻洪)、后秦(姚芒)、西秦(乞伏国仁)、前燕(慕容皝)、后燕(慕容垂)、南燕(慕容德)、北燕(冯跋)、前凉(张轨)、后凉(吕光)、南凉(秃发乌孤)、西凉(李暠)、北凉(沮渠蒙逊)、夏(赫连勃勃)、成汉(李雄)。史称“十六国”。另有冉魏、西燕、代,一般不包括在内。

十三经

十三部儒家经典。《易》、《书》、《诗》、《周礼》、《仪礼》、《礼记》、《春秋三传》(《左氏》、《公羊》、《谷梁》)、《论语》、《孝经》、《尔雅》、《孟子》是为“十三经”。先秦早有四术即四经(《诗》、《书》《礼》、《乐》)或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之名,汉时《乐》亡,立《诗》、《书》、《礼》、《易》、《春秋》于学官,定为五经。唐以《三礼》、《三传》、《诗》、《书》、《易》合为九经,至唐文宗太和、开成年间刻石国子学,又益以《孝经》、《论语》、《尔雅》为十二经。宋列《孟子》于经部,是为十三经。

十通

系我国十部典章制度专史的总称。唐代杜佑撰《通典》一书,专就历代典章制度,分门别类,系统、详细而又概括地编撰成我国最早的一部专史巨著,开创了史书的新体例。出版以后,一直为历代学者视为不朽的名著。此后宋郑樵撰《通志》,元马端临撰《文献通考》,连同《通典》合称“三通”。清乾隆时加入官修的《续通典》、《续通志》、《续文献通考》以及《清通典》、《清通志》、《清文献通考》合称“九通”。1935年再加上《清续文献通考》,总称“十通”。

九章算术

我国古代数学重要典籍。它是出于众人之手,经过三、四个世纪修改和补充而成的著作,最后定型当在东汉和帝时期,这本书记载了九类问题,共二百四十六个题目的解法,分《方田》,《粟米》、《衰分》、《少广》、《均输》、《方程》、《商功》《盈不足》、《勾股》九章。其中,《方田》是讲各种形状田地面积的计算,《粟米》是讲不同粮食的交易如何换算,《衰分》是讲分配比例的算法,《少广》是讲开平方和开立方,《均输》是讲粟米、徭役征收的计算法,《方程》是讲联立一次方程的解法,《商功》是讲各种体积的计算,《盈不足》是讲亏盈类问题的解法,《勾股》是讲勾股定理的应用问题。全书内容包括了现在初等数学中算术、代数和几何的大部分。书中关于分数四则运算、联立一次方程的解法、负数概念的运用和正负数加减法等,都是具有世界意义的成就。目前,这部书已被译成多种文字,成为世界数学名著。

九品中正

亦称九品官人法,魏晋南北朝时期代表世族豪门利益的官吏选拔制度。公元220年,曹丕(魏文帝)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开始推行。它的主要内容是:由政府选择所谓“贤有识鉴”的官员,按照他们各自的籍贯,兼任本州郡的“中正”,负责察访散居在各地的本州郡士人,依“才能”把他们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然后由吏部按品授官。最初,“才能”在评品时尚为一个因素,但不久它就完全被门第观念所代替了。因为中正官多出身于世家大族,他们荐人做官,不会不维护本阶层的利益。因此,所谓“九品中正”制,实际上成了世族豪门垄断官阶的工具,起了巩固门阀制度的作用。

九品

显古代官职的九个等级。周代官有九等之命,魏晋开始,立九品之制:北魏时每品始各分正、从,第四品起正、从品又各分上、下阶,共为三十等;唐宋文职与北魏同,武职自三品起分上下阶。元、明、清保留正、从品,而无上、下阶之称,共为十八等,文、武职并同。

九卿

古时中央政府的九个高级官职。周以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为九卿。秦以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为九卿。汉沿秦称,但改奉常为太常、郎中令为光禄勋、典客为大鸿胪、治粟内史为大司农。魏晋以后,设尚书分主各部行政,九卿专掌一部分事务,职任较轻。明清有大小九卿之别。明大九卿为六部(礼、户、吏、兵、刑、工)尚书、都察院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司使,小九卿为太常、太仆、光禄、鸿胪、苑马等寺卿及詹事、翰林学士、国事监祭酒、尚宝司卿。清代略同,小九卿仅翰林学士、苑马寺卿、尚宝司卿改称为宗人府府丞、顺天府府尹、左右春坊庶子,其余皆同。但清代谕旨中常以六部九卿并称,一般不将六部尚书计算在九卿内,九卿到底指某几种官,无明文规定。

八旗制度

清代满族的一种社会制度。努尔哈赤时建立。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以三百人为一牛录,作为基本户口单位。在此基础初建黄、白、红、蓝四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增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共为八旗。每旗设固山额真(都统)一人,辖五甲喇额真(参领),每甲喇额真辖五牛录额真(佐领)。凡满族成员分隶各牛录,平时生产,战时从征。到皇太极时,又先后成立“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共二十四旗。八旗成员称为“旗人”或“旗下人”。八旗官员平时管理民政,战时充当将领;八旗子弟都有当兵义务,被挑选入伍,即为八旗兵。八旗兵大都集中京城内外,其余分在各省驻防,监视人民。十七世纪中叶后,八旗兵逐渐腐化,清末全部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