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监

清代国子监监生名目之一。清制,各直省府、州、县学中文行兼优的附学生员,或武学生员,经优选而送入国子监肄业者,称“优监生”,简称“优监”。

优试

官场用语。宋代每年由近臣与判流内铨官于尚书省试各司吏人,出律题三道,成绩合格者须口诵所答内容,中者即补正名,理劳考。其自叙劳绩,官员为之陈请者,特免口诵,称为优试。凡优试者,皆中选。

优级师范(範)学堂

学校名。以造就中学教员及初级师范学堂教员为宗旨。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颁布《优级师范学堂章程》规定:京师及各省城宜各设一所,考收初级师范学堂毕业生及普通中学毕业生入学肄业。分类编科,共四类:第一类系以中国文学、外国语为主,第二类系以地理、历史为主,第三类系以算学、物理学、化学为主,第四类系以植物、动物、矿物、生理学为主。学生入学可任选一类专心肄习,毕业后即充此类课程教员。各类学科除各自的主科外,均须必修人伦道德、经学大义、教育、心理、体操诸课程。三年毕业。

攸县

西汉置。治今湖南攸县东北。以北带攸水得名。南朝梁、陈间改为攸水县。隋开皇九年(589)并入湘潭县。唐武德四年(621)复置。五代楚移今治。元元贞元年(1295)升为州。明洪武三年(1370)又降为县。西汉属长沙国,东汉至南朝宋属长沙郡,齐属湘东郡,唐属衡州,五代、宋属潭州,元属潭州路,明清属长沙府。

勇卫营

明侍卫亲军之一部。崇祯时,提督内臣曹化淳建议,以原四卫营改编组成,命周遇吉、黄得功为帅,用以镇压农民军。

用钱

①指使用钱币。《文献通考·钱币一》:“孝文帝始诏天下用钱。”②即佣钱。又作牙用、牙钱。指客商于买卖成交后付给中间人(又称牙人)之报酬。《元史·刑法志三》:“诸产金之地,有司岁征金课……其有巧立名色,广取用钱,及多秤金数,剋除火耗,为民害者,从监察御史廉访司纠之。”明代,凡买卖鱼、盐、豆、谷及寻觅车船骡马者,非经牙人则不得行。其余官店贮货者,初给值三十分之一。景泰后,改纳钱,货由官店发卖。至清代,则更为流行。

周代弭灾祭礼之一。是祭祀日月星辰山川等神以祈禳除风雨雪霜水旱疫厉诸灾的祭典。此祭无固定祭坛,祭时,在灾情出现之处临时平整扫除一块土地,用茅草席围上设祭。由于扎掇围子古称“营”,故名“营”祭,后写作“”。

用人于社

以人为牺牲祭祀社神。《左传·僖公十九年》:“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又,《昭公十年》:“平子伐莒,取郠。献俘,始用人于亳社。”皆为用敌酋为人牲于社之例。对人牲之处置,有“伐”,即以戈砍头;有“刿”,即割杀;有“施”(或称“刳”、“剔”),即剖腹掏肠;有“”(或作“磔”),即将经刳剔的人牲张开风干;有“”(或作“乇”),即刺颈取血;有“久”(或作“灸”),即炮烙人牲;有“鼐”(或作“烹”),即烹煮人牲;有“焚”(或作“”),即焚烧人牲;有“臽”,即活埋人牲;“俎”(或作“菹”),将人牲做成肉酱;有“彝”(或作“尸”),即杀而陈尸等。据研究,此系原始部落战争以俘献捷的人祭遗风。

勇士县

西汉置。治今甘肃榆中县北。属天水郡。东汉属汉阳郡。末年废。《资治通鉴》: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年(385),乞伏国仁自称大都督、大将军、单于、领秦河二州牧,“筑勇士城而都之”,即此。

埇桥

埇一作甬。在今安徽宿州市南古汴河上。唐时控扼汴运,当舟车之会,为运道咽喉。建中二年(781)淄青节度使李正己曾屯兵于此,阻断江淮漕运北上。后因徐州刺史李洧以本州及埇桥归命中央,运道始通。元和四年(809)以漕运所经,于桥北符离县置宿州。唐末汴河溃决,久不修治,埇桥东南悉为污泽。金后汴河湮废,此桥亦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