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元

科场称谓。金代称乡试榜首为乡元,亦曰解元。据洪皓《松漠纪闻》,金人科举,先于诸州分县赴试,号为乡试,其榜首为乡元。待次年春分路类试,谓之府试,凡二人取一,榜首曰府元。

乡师

官名。周代置。春秋时齐国等亦置。掌一乡政令教化。《周礼·地官》有乡师,为司徒属官,“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而听其治”。

乡射

周代地方上进行的射礼。主要有两种:(1)三年一度的乡射,是乡学学生毕业时,地方当局为了向乡亲父老显示乡学教学效果和人才水平而举行的射礼,借此以选拔贤能,进荐于君。射礼由乡大夫主持,乡中父老为宾客,其中年最长而知礼者为上宾,其余为众宾。(2)每年春秋两季按时举行的常规射礼。均射于州序。《周礼·地官·州县》:“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凡乡人均可参加,庶民百姓都可观看。

乡士

①官名。周代置。主管国中及六乡的狱讼刑罚。《周礼·秋官》:“乡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掌国中,各掌其乡之民数而纠戒之,听其狱讼,察其辞,辨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旬而职听于朝。”②爵名。明洪武十九年(1386)置。赐予应天、凤阳二府年八十以上老人及全国年九十以上老人。得爵者与县官平礼,并免杂役,地方正官每年一次存问。冠带服色未及颁行,后不复置。

乡学

学校名。相传为西周乡遂所设立的学校,相对于“国学”而言。《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郑玄注:“术当为遂,声之误也。古者仕焉而已者,归教于闾里,朝夕坐于门,门侧之堂谓之塾。《周礼》五百家为党,万二千五百家为遂。党属于乡,遂在远郊之外。”《文献通考·学校》:“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皆乡学也。”后世因称地方所办学校为乡学。《汉书·食货志》:“其有秀异者,移乡学于庠序。”

乡役

宋职役的一种。乡役为乡里基层政权头目,有里正与户长掌催督租赋,耆长掌维持治安。熙宁六年(1073)行保甲法,置都保正、副保正、大保长、小保长。后又以保正、保长取代耆长和户长。

乡啬夫

乡官名。秦汉制度,于不足五千户之小乡置啬夫。掌赋税徭役,亦听辞讼,由县委派。

乡言解颐

书名。清李光庭撰。五卷。成书于道光年间。有道光三十年(1850)原刻本。主要记载嘉庆、道光间北京及附近地区的民俗、社会风情、戏剧、曲艺、杂技等情况,有些史料为他书所未载。全书以天、地、人、物分部,每部之内,皆有细目。其体例为清人笔记中所少见。

乡约

①同乡之人共同遵守之规约。②职官名。原系中国东北地区朝鲜族乡村的自治乡规,清末成为朝鲜族地区基层行政官的名称。由县官委任,辖区凡方圆三十里。③清代乡村小吏,不入品级。原在回、汉族居民中设置。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维吾尔、柯尔克孜族中亦设此职,以所裁部分伯克充任,酌给租粮。④清代亦泛指乡长、乡老及里长、保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