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

①古国名。五代时十国之一。唐景福二年(893),王潮为福建观察使,据今福建之地。后梁开平三年(909),王潮弟审知被封为闽王,领五州,治福州(今属福建)。审知死,诸子内讧不已。龙启元年(933),子延钧称帝,都长乐(今福建福州),国号闽。天德元年(943),延钧弟延政另于建州(今福建建瓯)称帝,建国号殷。后仍称闽。二闽内乱。三年,为南唐所灭。凡六主,共三十七年。②福建省简称。因本为闽越族所居,秦置闽中郡,汉初有闽越国得名。

闽海关

海关名。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设于福州,归福州将军管理。咸丰十一年(1861)聘三名外国人分任税务司、副税务司。

民运

中国古代征用民户运输漕粮之制度。宋代以前,解运漕粮一般用民户。元代始行规模较大的军运。明代浙江、湖广、江西等地税粮,除存留及运南京者外,余皆由民户自备船只,运赴北京、通州、河西务等处入仓。初与军运并行,后行长运法,漕粮皆由军运,仅白粮由民运。清代亦以军运为主,兼用民运。

民运折色银

明代民运兵饷改折的银两。因屯粮不足赡军之用,遂以民粮充军饷,又因运输不便,故多改折银两。

民政部

官署名。清末中央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巡警部置,并将原户部、礼部、工部、吏部所管部分事宜并入,成为管理全国公安、内务、民政之总机构。职掌全国地方行政、地方自治、户口、巡警、卫生及风教等。下设承政、参议二厅,民治、警政、疆理、营缮、卫生五司。辖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内外城预审厅、工巡捐总局、路工局、缉探总局、消防队等机构。设尚书一人领部事,下设左、右侍郎各一人佐之。宣统三年(1911),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

民政部参议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巡警部参议设。正四品,左、右各一人。掌参议厅,任一部谋议之事。

民政部参议厅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一部谋议之事,议定本部法令章程。置左、右参议各一人,参事二人。下设则例局、统计处。

民政部丞

官名。清末民政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巡警部丞设。位侍郎下,正三品,左、右各一人。掌承政厅,任一部总汇之事。

民政部承政厅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一部总汇之事,凡承办机密,考核员司,编存文卷,筹核经费各事皆属之。辖机要、文牍、会计、庶务四科及递折处、电报处。置左、右丞各一人,员外郎、主事、七品小京官各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