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乃蛮”。
作者: chen1admin
迺贤(1309—约1369)
一作纳新。元汝州郏县(今属河南)人,汉姓马,字易之。先世为合鲁(一作葛逻禄)氏,先居汝州郏县,后迁居鄞县(今浙江宁波)。至正五年(1345)游大河南北,寓京师(今北京)十年,以诗名,与书法家会稽韩与玉、古文家金华王子充被誉为“江南三绝”。后隐居故里,被辟为翰林国史馆编修及东湖书院山长,出参桑哥失里军事,卒于军。著有《金台集》(原三卷,今存二卷),《金台后集》(已佚)及《河朔访古记》(原十六卷,今从《永乐大典》录出二卷)等。
奈端数理
书名。英国奈端著。八册。奈端,今译牛顿(Isaac Newton,1642—1727)。“数理”即《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1686年成书。原由英国耶稣会士伟烈亚力、傅兰雅口译,李善兰笔述。按是书分平圜(圆)、椭圜、抛物线、双曲线各类。椭圜以下,尚未译出。其已译者,亦未加润色,理既奥颐,文又难读。华蘅芳屡欲删改。稿为大同书局借失,译稿可能早已不复存在。再由李善兰先与伟烈亚力合译,后又与傅兰雅合译,共译出三册。载于《格致汇编》,1880年出版。1931年由郑太朴重译,商务印书馆出版,1957年商务印书馆又重印。是书以严密的数学推理和精细的天文观测相结合,论述了物体运动的规律和宇宙构造,他还将于1665年制的流数术在该书中第一次以几何的形式发表。此外还得出了牛顿二项式定理和插值公式。是科学发展史上一部重要文献。
奈何木
城防器具。以圆木为之,上密植锋钉,亦有以其木上用绳挂蒺藜芒刺及重石者。横于城头,敌攀援而上,则木石俱下,令其无可奈何。
奈曼
清内蒙古部名。领主为达延汗后裔。天聪元年(1627)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设扎萨克旗。嘉庆间有佐领五十。牧地在潢河、老哈河合流之南岸。约当今内蒙古奈曼旗。隶昭乌达盟。
奈曼沙巴营子古城
战国、秦、汉时期古城遗址。位于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南湾子乡善宝营子屯东牤牛河畔,北距燕国东北长城六十余里。1973—1974年勘察发掘。城近方形,现存东北、东南、西北三面城垣,夯土建筑,今高4米左右,周长约1350米。东南垣南段发现一城门。东北垣有望楼址两处,为两层木构建筑,底层为粮仓,上层为瞭望设施。城内中部偏北处有一高台建筑址,出土刻有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统一度量衡诏书的陶量,可能为官署所在。高台建筑址以西为手工业作坊区,其东部与南部是住宅区。城址内出土有丰富的战国、秦、西汉时期的遗物,包括兵器、铁质生产工具、建筑构件、陶容器等,质地、形制与工艺皆与同时期中原出土的器物基本相同。其中战国时的兵器以铜镞为多,生产工具主要是铁,建筑构件有大型的板瓦、筒瓦及瓦当,货币为燕明刀及燕圜钱。
耐
刑名。通耏,即剃去鬓,而留发。亦称“完”。《说文》段玉裁注:“不剃其发,仅去须鬓曰耐,亦曰完。谓之完者,言完其发也。”《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引应劭曰:“轻罪不至于髡,完其耏鬓,故曰耏。古耏字从彡,发肤之意也。”耐刑由来已久,《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规定:“分甲以为二甲蒐者,耐。”又《法律答问》:“上造甲盗一羊,狱未断,诬人曰盗一猪,论何也?当完城旦。”汉代沿用,常作为附加刑,如完为城旦舂等。
耐满
即“乃蛮”。
耐岩(巖)考史录
书名。清朱璘撰。不分卷。纲目体。记明代与建州之关系,自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诏以兀良哈之地置朵颜、泰宁、福余三卫始,至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施琅克复台湾止。叙清之建立颇详。认为明之败亡,非将之不勇,而由于调遣之失策。惟叙述南明事,则或听诸传闻,或语之不详,如谓鲁王之被郑成功沉于海中诸事,凭诸野史,未加审辨。
能意
战国时齐国人。以好“直”(直率、直言)见称。他谒见齐宣王,宣王问其是否好直。对曰:好直之士,不居乱国,不见汙君。我今家于齐,又来见王,岂能称直!宣王怒,斥之为野士,将罪之。他复曰:王不容野士,恐彰其所好耶?王乃舍之。事见《吕氏春秋·贵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