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春夏榜。明初处理南北地区科举名额的事件。洪武三十年(1397)春,考试官刘三吾、白信蹈取宋琮等五十一人(一说五十二人),皆南士。三月,廷试擢陈恙为第一。北方诸生谓三吾私其乡人。朱元璋怒,命侍读张信等复阅,仍不合意。时传信等以北人陋卷进呈,朱元璋更怒,杀白信蹈、张信、陈恙等,戍刘三吾、宋琮于边,并亲自阅卷,取任伯安等六十一人。六月,复廷试,以韩克忠为第一。中第者皆北士及川陕人。此案对确定南北取士名额影响颇大。参见“南卷”、“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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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
时代统称。从元熙二年(420)东晋灭亡,至开皇九年(589)隋文帝杨坚灭陈,其间一百七十年,中国历史上形成南北对峙局面,史称南北朝。南朝据有南方之地,自晋元熙二年(420)宋武帝刘裕代晋称帝,至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陈灭亡,历宋、齐、梁、陈四代。北朝自太延五年(439)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统一北方始,至孝武帝永熙三年(534)分裂为东、西魏;后东魏为北齐所代、西魏为北周所代,北周又灭北齐,大定元年(581)北周为隋所代,最后,隋灭后梁及陈,中国复归于统一,南北对峙局面乃告结束。附南北朝简表:
南北史表
书名。清周嘉猷撰。五卷。仿《唐书宰相世系表》之例而作。起北魏道武帝登国元年(386),止隋皇泰二年(619),凡二百三十四年。首卷为《南北史年表》,以记八代之崖略;次为《南北史帝王世系表》一卷;另三卷为《南北史世系表》,以记臣僚世系。前有乾隆四十八年(1783)胡德琳序。
南北史补志
书名。清汪士铎撰。十四卷。道光二十八年(1848)、二十九年,汪氏应童濂聘请,与刘文淇、杨亮、吴廷飏、王翼凤等注《南北史》时,成补志三十卷、表一卷,旋因战事失落,后为方濬颐所得,发淮南书局刊刻,然仅刊成十四卷。其中卷一至卷四为天文,卷五至卷八为地理,卷九至卷十为五行,卷十一至卷十四为礼仪。舆服、艺文诸志稿,又于书局散失,仅见存目。该失稿于光绪末归李肇偁,另为《南北史补志未刊稿》(缺艺文志)。此志及未刊稿与后出之徐崇《补南北史艺文志》,合周嘉猷《补南北史年表》,使《南北史》之缺得以大备。
南北史补志未刊稿
书名。清汪士铎撰。十三卷。江都李肇偁所刻作者遗失的舆服、乐律、刑法、职官、食货、氏族、道释七志。详见“南北史补志”。
南北史合注
书名。明末清初李清撰。一百九十一卷。清以南北朝诸史冗杂特甚,李延寿虽合为《南史》、《北史》,而诸书兼行,仍多矛盾。遂博采诸书,参订异同,删宋、南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八史为《南北史》而夹注其下,间采《通鉴》、类书、杂史、文集等,所引皆注明出处,凡记载有出入者加按语予以辨正,原书有失当者,则改定其文字。八史之中,四史无志,《南北史》亦无,故将《宋书》、《南齐书》、《魏书》、《隋书》四史之志,取其事实散入纪传。清修《四库全书》时,先已选入,后又撤毁,故刊本少见。
南北史捃华
书名。清周嘉猷撰。八卷。仿《世说新语》之例,采南北八史,摘其有关史事,辑成是书。然亦不全本于旧史,有更正之处。凡三十四门,着重反映南北朝社会风尚。
南北选
又称南北通注铨法。金科举取士,初分南北两选,后南北通选,只设词赋一科,每科限取六七十人。
南北洋
清咸丰十年(1860)以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分掌北洋和南洋海防、关政及中外交涉事宜。北洋指山东以北沿海诸省,南洋指江苏以南沿海诸省。入民国罢南、北洋大臣之职,惟习俗仍多沿用南北洋之称,如北洋军阀、南洋大学等。
乃颜(?—1287)
元宗王。铁木哥斡赤斤玄孙,塔察儿孙。承袭斡赤斤分地,据有哈剌温山(今大兴安岭)东西两侧和辽东大部。至元二十四年(1287),联络诸王势都儿、合丹秃鲁干等起兵反,进兵潢河(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流域,在不里古都伯塔哈之地(哈拉哈河与诺木尔金河交汇处的三角地带)兵败,被俘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