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菁书院

学校名。清光绪八年(1882)黄体芳创建于江苏江阴,十年秋开课。分经学、古学,内课生各二十名,外课生、附课生若干名,并设藏书楼。十二年设局汇刻《南菁丛书》等书。二十四年改为南菁高等学堂,旋因戊戌政变,徒留学堂之名,而内容一仍书院之旧。二十七年十二月江苏学政李殿林乃奏改南菁高等学堂为江苏全省高等学堂,设学额百名,调取原在院之肄业生及其他高等学生入学肄业。翌年二月正式开学。分备斋、正斋、专斋三斋。备斋相当于州县小学堂;正斋为高等学堂预科,四年毕业;专斋为专门之学,三年毕业。设政科、艺科两种。政科分经学、掌故等门为必修科。艺科分算学、理化、测量、东文(即日文)四门,为随意科(即选修科),习否听便。又设英文、法文两门,任学生自选。并设体操科。

南靖县

元至治中置南胜县,至正十六年(1356)移治于此,改为南靖县。治今福建南靖县东北靖城。属漳州路。明嘉靖中移治大帽山麓,南去旧治二里许,万历中还旧治。明清属漳州府。1938年移治山城镇,即今县。

南居益(1566—1644)

明陕西渭南人,字思受,号二太。万历进士。天启三年(1623)擢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次年遣兵逐荷兰海盗,复澎湖。五年迁工部右侍郎、总督河道。后忤魏忠贤,削职归。崇祯二年(1629)召为工部尚书。次年受帝斥削籍归里。十六年,李自成克渭南,拒降。次年绝食死。著有《青箱堂集》、《三署摘稿》、《军中小简》等。

南卷

明代南方诸省参加会试士子之考卷。明初会试考卷不分南北,洪熙元年(1425)始分,并定于南卷中取十分之六,北卷中取十分之四。宣德、正统间,会试举人更分为南、北、中卷,以百人为率,南取五十五名。包括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应天、直隶松江、苏州、常州、镇江、徽州、宁国、池州、太平、淮安、扬州等十六省府。南卷在南、北、中三卷中取录比额较高,反映当时南方经济、文化的发展。参见“北卷”。

南军

①西汉守卫皇宫的禁卫军。因守卫之未央、长乐两宫均在城南,故名。南军由内郡征发的卫士组成,每年轮换,分别由诸宫卫尉主之。卫士驻宫垣下,掌宫门宿卫。宫内诸殿则由郎中令主之。武帝时增置期门、羽林等常备禁兵。甘泉、建章诸宫亦或置卫尉。此后,诸宫卫士虽存,南军之名不显。宣帝时张安世为卫将军,唯称将两宫、城门、北军兵,不复称南军。②唐时指十六卫兵。

南郡

战国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前278)置。治郢县(今湖北荆州市北纪南城),后移江陵县(今荆州)。楚汉之际为临江国,西汉高帝五年(前202)复为南郡,景帝二年(前155)改临江国,四年改郡,七年改国,中元二年(前148)复为南郡。汉初并无变迁。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始割东部数县置江夏郡,宣帝时得长沙国王子封侯所削三县。宣帝后辖有相当今湖北襄樊市以南,荆门、洪湖市以西,长江、清江河流域以北的地区,西至重庆巫山县。三国吴移治公安,西晋迁还江陵,此后辖境渐小。隋开皇初废,大业初又曾改荆州为南郡,唐武德四年(621)复为荆州。

南康府

本南康路,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改为西宁府,次年又改为南康府。治所、辖境同南康路。属江西行省。1912年废。

南康教案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江西南康教民抢夺村民耕牛,枪杀村民数人,引起民愤。民众杀意大利传教士一人,毁抢天主教堂三处、修女院及育婴堂二处,毁教民房屋,并杀伤教民多人。旋以枪杀群众十余人,并赔银六万六千两结案。

南康军

北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分洪、江等州置,治星子县。属江南西路。南宋绍兴初改属江南东路。辖境相当今江西星子、都昌、永修、安义等县地。元至元十四年(1277)升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