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五城兵马司

官署名。南京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的简称。明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后,改原北京五城兵马司为五城兵马司,而以原南京之五城兵马司加“南京”二字。设指挥,五城各一人,副指挥各三人,吏目一人。万历中,革副指挥各二人。分掌南京治安、民政、街肆及囚犯、火禁之事。

南京五军都督府

官署名。即南京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五都督府。明南京最高军事机关。永乐十九年(1421),以北京行在五军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在应天者加“南京”二字。

南京协同守备

官名。明代置。掌管南京留守防护之事。景泰三年(1452)始置,一人,以侯、伯、都督充任,领南京五军都督府之事,其治所设于中军都督府。

南京刑部

官署名。明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洪熙元年(1425),去“南京”二字,复置为刑部。正统六年(1441)定制为南京刑部。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照磨各一人。十三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浙江、江西、河南、陕西、广东五司各员外郎一人。广东司主事二人,余十二司各一人。司狱二人。分掌南京诸司及公、侯、伯、五府、京卫所刑名之事。

南京振武营兵变

明嘉靖年间兵变之一。嘉靖中,南京户部尚书马坤减振武营月饷,侍郎黄懋官又革军丁之妻粮米,诸军怨恨。时值岁饥,军卒要求复旧额,不许,月饷亦迟不发给。嘉靖三十九年(1560),士卒哗变,包围黄懋官第,捕而杀之。守备太监何绶许犒金十万两,诸军稍定。后起事首领多被官府逮捕下狱。上报朝廷后,有旨追夺黄懋官之官,只令诛起事士卒三人,而此三人已死于前事中,事乃平息。

南京转运使司

官署名。辽代置。南面官,掌南京道漕米、盐铁等转运事。始置于开泰三年(1014)。亦称“燕京转运使司”。设转运使、知事、同知、副使、判官等职。

南京宗人府

官署名。明永乐初,改北平为北京,于北京设行在宗人府。在南京者即称南京宗人府。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后,留南京者仅置经历司经历一人,正五品,以典出纳文移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