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顺治六年(1649)定内三院官制,各院增设侍读各一人。康熙九年(1670)内三院改为内阁后,额设侍读满洲十人,蒙古、汉军、汉人各二人,秩正六品,例以内阁典籍、中书升任。分置于内阁各房,掌草拟文移及校勘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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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侍读学士
官名。清顺治六年(1649)定内三院官制,每院增设侍读学士一人。后内三院改为内阁,额设侍读学士满员四人,蒙、汉员各二人,秩从四品。满缺、汉缺以通政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鸿胪寺少卿、给事中、御史及郎中分次升用;蒙古缺以蒙古之给事中、御史、郎中等升用。分别任职于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本房,掌奏章翻译、校阅收发通本等事。
内殿承制
官名。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置,为武臣阶官,七品。元丰改制,定为正八品。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为敦武郎。
内殿崇班
官名。北宋淳化二年(991)置,为武臣阶官,七品。元丰改制,定为正八品。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为修武郎。
内殿通直
官名。金置,以宦官充任。先名内殿给使,正六品,属宣徽院管辖。
内殿中监
官名。南朝齐分殿中监置,员一人,隶尚书省。梁改称殿中内监。其职掌参见“殿中监”。
内东门取索司
官署名。北宋初置,景德三年(1006)改称内东门司。
内东门司
官署名。北宋景德三年(1006)改内东门取索司置,掌检查宫禁人物出入,承接实封机密奏疏、内外功德疏及回赐僧尼、道士等,经办宫廷修造、宴席等事务。按时发给皇亲衣物节料,向有关机构索取宫廷所用宝货。设勾当官四人,以入内内侍充任。隶入内内侍省。元丰改制,分四案,置吏十九员。南宋沿置。
内东头供奉官
官名。北宋初置,为内侍阶官,后属入内内侍省。元丰改制,定为从八品。政和二年(1112)重定内侍官名,改为供奉官。
内都幢将
官名。北魏内朝武官。统内三郎,充宿卫,位高于内幢将。太和四年(480)省二部内都幢将。十七年通称为宿卫幢将,位从七品上。参见“幢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