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春秋齐邑。在今山东平阴县西南。《左传》襄公十八年(前555):晋合鲁、宋、卫等国伐齐,“魏绛、栾盈以下军克邿”,即此。②一作诗。妊姓小国。在今山东济宁市东南。春秋时为鲁所灭。现传有《邿伯鼎》、《邿遣臤》等即为其国彝器,西汉称诗亭,属东平国亢父县。
作者: chen1admin
诗
见“诗经”。
诗佛
唐诗人王维信佛甚笃,有诗佛之称。
诗赋论策
贡举和学校考试的课题。宋承唐制,以诗、赋、论、策考试举人和学生。天圣前,进士科考诗、赋、论,惟制科考策(时务策)。天圣二年(1024),叶清臣始以策中殿试进士科第二名。宝元间,通考诗、赋、论、策。熙宁三年(1070)殿试,专以策取士。四年,省试、解试罢考诗、赋、帖经、墨义,用经义、论、策试进士。元祐四年(1089),置进士经义、诗赋两科,除诗赋进士考诗、赋外,皆考经义、论、策。南宋时,诗赋进士考诗、赋、论、策,经义进士考经义、论、策;殿试则皆考策。
诗古微
书名。清魏源著。初刻本仅二卷。道光二十年(1840)二刻本扩为二十卷。咸丰初又增为二十二卷,未刊。后杨守敬在光绪十一年(1885)重刊本为十六卷,《皇清经解续编》本为十七卷。书中宗齐、鲁、韩三家《诗》说,发挥今文经学“微言大义”。排斥《诗》古文学派,以《毛传》及《毛诗》之“大序”、“小序”皆为晚出之伪作。又论诗、乐合一,谓“古者乐以诗为体。夫子……正乐即正诗也”(《夫子正乐论上》)。为清代今文经学派重要著作之一。
失韦
即“室韦”。
失刑罪
罪名。因过失而定罪、量刑不当。《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失鋈足,论何也?如失刑罪。”《晋书·刑法志》张裴曰:“不意误犯谓之过失。”
师
①官名。(1)国王师傅,亦称王师。相传殷代已置,西周、春秋战国沿置。《礼记·文王世子》:“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其后不设。西晋武帝复置为王国官,掌辅导诸王。后避讳改为傅,南朝宋复旧称,六品。齐、梁、陈沿置,梁十一班、陈四品。北魏、北齐亦置,北魏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三品,北齐因之。隋王国置,二人,从三品。唐王国置一人,从三品,掌辅正过失。睿宗改傅,玄宗一度废。(2)执政官。殷、周时置,掌出入王命,统辖众官。《大克鼎铭》:“师毕父克王服,出入王命。”(3)军队统帅。《师苁簋铭》:王若曰:“(师苁),今余肇命汝率齐师”,“征淮夷”。《书·洪范》:八政,“七曰宾,八曰师。”孔颖达疏:“师,掌军旅之官。”亦指军事参谋。《史记·孙子吴起列传》:“(齐威王)以田忌为将,而孙子为师,居辎车中,坐为计谋。”(4)乐官之长。殷周置,通晓乐理,精于演奏,亦有为君王顾问者。《史记·殷本纪》:“(帝纣)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史记·晋世家》:“悼公问治国于师旷。”②军队组织。商代已有三师。《周礼·地官·小司徒》:“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郑玄注:“师,二千五百人。”
师安石(?—1228)
金清州(今河北青县)人,本姓尹,避讳改,字子安。承安五年(1200)词赋进士。初补尚书省令史。贞祐三年(1215),中都(今北京)城陷,受留守平章政事完颜承晖委托,带遗表赴南京(今河南开封),升枢密院经历官。元光二年(1223),累迁御史中丞。正大元年(1224),同签枢密院事。四年,升尚书右丞。五年,因支持台谏弹劾近侍张文寿等,触怒哀宗。不久死。
师保
①师、保合称。负责辅导和协助君王和太子。传说虞夏始置,商周沿置。《礼记》曰:“虞、夏、商、周有师保。”春秋、战国各诸侯国亦设。《左传·成公九年》:“(楚共王)为太子也,师保奉之。”②西周末年至春秋战国的教育形式之一。西周末年,原有的大学衰落渐废,周王室和各诸侯国的贵族之家,选择有学问道德的人作为子弟的师傅和保护人,称“保傅之官”,以教育子女,即《国语·晋语九》所谓“择师保以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