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冢

守护陵园冢祠,亦指守护陵园冢祠的人。汉制,皇帝、皇后以至诸侯王、列侯死后,都得立庙或起祠堂,并徙民户若干,置县邑或陵园,以尽守护和岁时祭祀之责。守冢户数,视死者生前地位而定。诸侯王一般为三百家。功臣有殊勋或封建王朝有意表彰、追尊的特殊人物,死后亦得享此待遇。如汉高祖为秦末农民起义领袖陈胜置守冢三十家。守冢民户一般免除原来的赋税徭役。

守拙轩政书

书名。清马毓桂著。马氏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八月任河北河间知县,即全力镇压义和团。越二年,辑所拟告示、函牍、禀、谕成此编,分《武垣定乱禀牍》、《学治药言》二编。为研究义和团运动参考资料。有光绪二十八年北京华北书局排印本。

守捉

唐制,军队戍守边地,大者称军,小者称守捉,其下则有城、有镇。然亦有守捉统兵多于军的,如陇右之平夷守捉管兵三千,而宁塞军止五百。天宝以前,军、城、镇、守捉皆有使。又肃宗上元后改防御使为团练守捉使,然简称则无“守捉”两字。参见“守捉使”。

守捉使

官名。唐于边要之地置军屯防,大者设军,小者设守捉、城、镇,而总领于道。守捉置使,以领其属。安史乱起,诸郡当冲者皆置防御守捉使。乾元元年(758),置团练守捉使、都团练守捉使。其后,刺史皆得兼团练守捉使。大历十二年(777),罢天下州团练守捉使名。

首辅

官名。亦称首揆。明代对内阁首席大学士之习称。内阁辅臣初无首次之别,后渐分。嘉靖、隆庆与万历初期首辅、次辅界限严格。首辅主持大政,次辅不敢与较。清代军机处领班军机大臣职权较重,一般皆称首辅。

首功

①斩敌首级之功。《史记·鲁仲连列传》:“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秦制:按斩敌首级数纪功授爵,斩敌一甲士并取得其首级者,赐爵一级。②明代军功等级。永乐十二年(1414)规定,作战中齐力向前,首先败敌者,或前队交锋未决,后队向前败敌者授予。军行及营中擒获奸细者亦同。

首僚

官场用语。指官府僚佐中地位最高者。常指长史,如分置左、右,则以左长史居首。

首领

①头人,尤指古代少数民族,如《周书·辛昂传》:“(昂)甚得夷僚欢心。秩满还京,首领皆随昂诣阙朝觐。”②西夏军队职称。有大首领、正首领、副首领、首领等职。多以部族酋首担任,授铜印。

首领官

金、元以后对中央及地方各官署中掌管案牍、管辖吏员并协助长官处理政务官员之统称。与主官、属官、堂上官相对而言。金、元时遍设于各级衙门,包括经历、都事、主事、知事、典簿、照磨、管勾(以上为从五品至九品)、提控案牍、都目、吏目、典史(以上为流外职)等职,多由吏员升任。明、清沿之,中央及地方各级官府均设,如经历、司务、典簿等。明初各部主事亦为首领官,有主事印,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为司官。明制,六部首领官由荫生选任,都、布、按三司首领由监生选任,外府、外卫、盐运司首领官由吏员、承差等选任。清代绿营军中之中军官亦属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