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铸用语。古代金属冶炼、熔炼的主要设备。其实物始见于商代晚期。今存年代较早的化铜竖炉在安阳殷墟、洛阳北窑的西周铸铜遗址,年代较早的炼铁、化铁竖炉分别在河南西平、登封等战国遗址均有出土。汉代炼铁竖炉多呈直筒形。至迟至唐宋,出现了较明显的炉身角和炉腹角。中国古代青铜、生铁冶炼技术很早就发展到了较高水平,与竖炉技术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
作者: chen1admin
竖牛(?—前537)
春秋时鲁国人。大夫叔孙穆子私生子。有宠于穆子,掌叔孙氏家政。鲁昭公四年(前538),杀穆子长子孟丙,逐次子仲壬,并趁穆子老病而虐待致死。次年,私立叔孙昭子而相之。昭子立后,历数其乱宗之罪,他畏罪而逃,被追杀于齐鲁边界之上。
竖穴窑
陶瓷用语。中国新石器时期的一种陶窑,出现于仰韶文化,盛行于龙山文化及以后。由火膛、火道、窑室及窑箅(火眼)组成,窑室位于火膛之上,火膛为一口小底大的袋形坑,有数股垂直火道与窑室相通。
术
①算学术语。又称为法(见“法③”)。即今之数学公式或解法,是为中国古算经之主体部分。算经中的术有不同的类级,如《九章算术》之术分两类,大多抽象性极强,或置于若干例题之前,或置于一个或几个例题之后,具有“言约而用博”的特点;小部分为应用问题的具体解法,其中有的是抽象性术文的具体应用。②指技艺。《礼记·乡饮酒》:“古之学术道者,将以得身也。”注:“术,犹艺也。”③天文学名词。(1)计算天体运动的方法。如《续汉书·律历志中》提到“九道术”。《晋书·律历志中》载刘洪《乾象历》有“月行三道术”。(2)清乾隆以来,为避高宗弘历讳,将古书中的历法名均改为术。如《四分术》、《三统术》、《乾象术》等等。④指医(巫医)、卜、星相等迷信知识。《后汉书·伏湛传》:永和元年(136),诏伏无忌等“校定中书《五经》、诸子百家、艺术。”注:“艺,谓书、数、射、御;术,谓医、方、卜、筮。”
术氏冠
战国时冠名。《后汉书·舆服志》:“术氏冠,前圆,吴制,差池逦迆四重。赵武灵王好服之。今不施用,官有其图注。”
术视
战国时人。秦将。秦昭王元年(前306)伐楚,为楚将昭雎战败于重丘(今河南泌阳西北)。见《战国策·楚策二》。
术数
①一作数术。术,方法;数,气数。用卜筮、占候等方法观察自然现象之变化,以推测人事之吉凶祸福。兴于秦汉,和阴阳五行学说盛行有关。《汉书·艺文志》列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刑)法为术数,称:“数术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职也。”后世一般指星占、卜筮、奇门遁甲、命相、拆字等迷信活动。②指权谋、计谋。《韩非子·奸劫弑臣》:“人主非有术数以御之也,非参验以审之也。”《管子·明法解》:“明主者,有术数而不可欺也。”《淮南子·齐俗训》:“为是释术数而任耳目,其乱必甚也。”③指以法制治国之术。《汉书·晁错传》:“人主所以尊显功名扬于万世之后者,以知术数也。”张晏注:“术数,刑名之书也。”臣瓒注:“术数,谓法制,治国之术也。”
术治
法家以“术”治国的政治主张。“术”,指君主驾驭群臣,统治人民的权术,始由申不害所提倡,韩非继承此说,提出:“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韩非子·定法》)。认为君主应使用任免、考核、赏罚的方法和手段,暗中驾驭群臣,秘不外露。“术”、“势”配合“法”使法家的政治思想更趋缜密。
戍
①官名。殷周置,武官,掌戍边及征伐。《甲骨文合集》第二七九七二片:“其乎(呼)戍御羌方。”《询簋铭》:“成周走亚、戍。”②军队驻防。《左传》僖公三十年(前630):“(秦伯)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亦指驻防士兵。《左传》定公元年(前509):“乃归诸侯之戍。”③地方军事行政机构。南北朝置,设于边境军事要地,隶于州。以戍主为长官,下设戍副、戍将、掾、队主、队副等,或设驿将。掌辖区内军务,拱卫边防,干预民政和财政。北魏设镇,则隶于镇。北齐以后,以防人多少分上、中、下三等。隋、唐沿置,唐代以五十防人为上戍,三十防人为中戍,不及三十防人为下戍,上戍设戍主、戍副,并有佐、史。中、下戍设戍主,无戍副,佐、史递减。中唐以后,内地方镇亦置,员额颇有增减。宋初仅存其名。
戍籍
明清两代因罪充军者之册籍。明制戍籍须注姓名、年龄、乡贯。刑部开具,并依南北籍编排甲为二册,一存内府,一付该管百户,流去充军。如有逃故,按籍勾捕。充军者有终身,有永远。永远者,罚及子孙。万历时规定,本人死亡废疾,由入伍后所生子孙替役,不许勾取原籍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