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青苗地钱使

使职名。亦作税地青苗钱使。唐乾元后,天下用兵,百官俸钱折损,命御史台差使征天下地亩青苗上量配税钱,以充百官俸料。代宗永泰二年(766)税青苗地钱使、殿中侍御史韦光裔于诸道税地得钱四百九十万贯,每岁据数均给百官俸料,以为常式。大历三年(768)御史大夫崔涣为税地青苗钱使,给百官俸钱不平,贬为道州刺史。

税商钱

唐杂税。建中三年(782),德宗纳赵赞之议,于诸道津要都会设吏,阅商人财货,每贯税二十文,称税商钱。会昌四年(844),王协请向商人征税,武宗准奏。每州遣一军将主之,名为税商,实按民户家资什器摊派,皆估为绢帛,十取其二,率高其估。民竭浮财及糗粮输之,常不能完税,不堪其苦。

税务处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六月正式开办。设督办大臣、会办大臣各一人,下有提调、总办、帮办、委员等官,内分四股及收发处,管理税务学堂。初设时有控制税权之意图,故有管理洋关、常关的税收及邮政事务的职掌,名义上统辖总税务司及其下属的各海关税务司,实际上形同具文。

税务大臣

官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四月清廷为接管海关权力而特设,任务是节制所有各海关所用华洋人员。初有“督办”和“会办”两种名义,宣统三年(1911)添设帮办大臣一人。均为兼差。

税务司

官名。清末主管各海关税务的官员。咸丰三年(1853)英国派兵强占江海关,驻上海领事阿利国要求派外国人监督海关,所派人员由领事推荐,由中国付给薪金,在中国长官节制下工作。次年六月五日,英、美、法三国领事和苏松太道吴健彰订立海关协定,规定由三国领事各派一人组织海关税务管理委员会,并以苏松太道名义委派为江海关税务司,亦称税务委员。五年五月英人李泰国继任税务司。九年由两江总督何桂清委任为总税务司后,他又先后在广州、汕头、宁波、福州、镇江、天津、九江等口岸推行税务司制度,均派外国人为税务司、副税务司,只对总税务司负责,成为各海关的真正主管。后设海关均沿此制。清末各关税务司共五十九人,副税务司三十七人。

税则

明清征税的标准和实施条例。施用于钞关和海关。明景泰二年(1451)曾定估计价值收税条例。清代各钞关征收方法和标准不尽相同。皆令管关官员详刻木榜竖立关口街市,并责令地方官将税则刊印小册,每本作价二分,听行户发卖。商民照则完税。若关员或地方官不遵制执行,许督抚查参治罪。康熙二十三年(1684)开设海关后,又定海关税则。鸦片战争后,海关增多,洋货大量涌入。道光二十三年(1843)定洋货税则,值百征五。后屡有变动。

水狱

五代时南汉高祖刘用刑残酷,聚毒蛇于水中,把罪人投入,谓之水狱。

水月体

唐周昉善画佛教菩萨像,以所绘“水月观音”像最著名。张彦远称其“菩萨端严,妙创水月之体”。敦煌曾发现过几幅“水月观音”,观音多坐石上,体态丰厚,衣褶简劲,足踏水中莲花,全身或头部绕光背,若有所思。或取如水中映月之意,名曰“水月观音”。这种表现手法,即称水月体。

水云村泯稿

书名。元刘埙撰。二十卷。刘埙,南丰(今属江西)人,字起潜,号水云生。至大中为延平教授。著有《隐居通议》。此稿为其裔孙凝所编。集中所载多反映元初江南社会状况,记钟明亮事较详。通行有清道光十七年(1837)爱余堂刻本,道光十年(1830)刊水云村吟稿(诗集)十二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