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妃

皇帝父之妃嫔。唐中期以后,并用为诸王母封号。清分别尊称皇帝祖父或父所遗留妃嫔为皇贵太妃、贵太妃等。

太夫人

命妇名号。汉代作为诸侯之母称号。晋正式加以册命。宋代臣僚封赠母、祖母,不问其存没,皆得此号。政和以后,凡已亡者追封不加“太”字。明代规定,凡子、孙任二品官者皆得封,但其丈夫尚在,则不封。

太卜博士

官名。北魏置,为太卜令属官,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下。隋初为太常寺太卜署属官,员二人,掌教授卜筮之法。大业三年(607)省,置太卜卜正二十人,以掌其事。唐复置,称卜博士。

太卜丞

官名。秦置,为太卜令副职。西汉沿置,东汉并入太史丞。北齐复置,为太卜局长官,掌卜筮等事务,隶太常寺太史署。隋置为太常寺太卜署次官,员一人,从九品下。唐增置为二人,正九品下。宋存其名而罕除授。

太卜局

官署名。北齐置,掌卜筮等事务,以太卜局丞为长官。隶太常寺,由太史令兼领。

太卜令

官名。秦置,为奉常属官,掌占卜。西汉沿置。东汉并入太史令。北魏复置,掌卜筮等事务,属下有太卜中散、太卜博士等。隋置为太常寺太卜署长官,员一人,从八品下。大业三年(607)升为正七品。唐沿置,正八品下。宋存其名而罕有除授。

太卜署

官署名。隋置。设太卜令一人为长官,丞一人为次官。署内设卜师二十人,相师十人,男觋十六人,女巫八人,太卜博士、助教各二人,相博士、助教各一人。掌卜筮等事务,隶太常寺。大业三年(607)省太卜博士,改置太卜卜正二十人。唐沿置,增太卜丞为二人,下设卜正二人,卜博士、助教各二人,卜师二十人,巫师十五人等。宋存其名而无职司。

太卜下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卜司长官,掌以占卜决定事物的吉凶,正四命。下设小卜上士以佐其职。领龟占中士、筮占中士、梦占中士、视祲中士等属官。隋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