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

官署名。金代置,掌宫廷医药事务,设提点、使、副使、判官分掌院事,隶宣徽院。元代沿置,兼掌御药院。中统元年(1260)置宣差,提点太医院事。至元二十年(1283)改称尚药监,二十二年复旧名。以提点、院使、副使掌院事,下设同知、佥院、同签、院判等,辖广惠司、御药院、御药局、行御药局、御香局、大都惠民局、上都惠民局、医学提举司等机构。朱元璋吴元年(1367)沿置,以院使、院判为长贰,下设御医、吏目等,在内府与御药房相表里,外辖各府、州、县惠民药局及边关卫所医官等。清代置院使及左、右院判各一人以掌院事,下设御医、吏目等。乾隆五十八年(1793)置管理院务大臣一人,由满大臣内特简。下设御药房、生药库及培养宫廷医生的教习厅等,同治六年(1867)又附设医学馆。

太医院院判

官名。元代置,为太医院属官,员二人,正五品,位在同签下。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为太医院次官,佐院使掌院务。洪武十四年(1381)改称院丞,二十二年复旧名。正六品。清顺治元年(1644)分置左、右院判各一人,由汉员充任,正六品。左院判由右院判升补,右院判由御医升补。宣统元年(1909)改正五品。

太医院院使

官名。金代置,为太医院主要长官之一,位在提点下,副使上,从五品。元沿置,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定员二人,位仍在提点下。后续增员额,至治二年(1322)定为太医院长官,员十二人,正二品。朱元璋吴元年(1367)沿置,洪武十四年(1381)改称太医令,二十二年复旧名,正五品。清沿置,员一人,由汉员充任,以左院判升补,正五品。宣统元年(1909)改正四品。

太禧院

官署名。元天历元年(1328),罢会福、殊祥二院,置此院。掌祭祀,秩正二品。次年,改称太禧宗禋院。

太禧宗禋院

官署名。掌祭祀。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合并会福、殊祥二院,置太禧院。次年,改名太禧宗禋院,秩从一品,掌神御殿朔望岁时讳忌日辰禋享礼典。官长为院使。下设同知、副使、佥院、同佥、院判等官。下辖隆禧总管府、会福总管府、崇祥总管府、隆祥使司、寿福总管府等机构。顺帝至元六年(1340)十二月撤罢。

太虚

①高深玄冥的道理。《庄子·知北游》:“是以不过乎昆仑,不游乎太虚。”成玄英疏:“昆仑是高远之山,大虚是深玄之理。”②“气”之未聚状态。宋张载《正蒙·太和》:“太虚无形,气之本体”,“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认为太虚凝而为气,气聚而为万物,太虚、气和万物为同属一实体之不同形态,说明物质存在形式的多样性和统一性。